第十六章 做你的人可以吗?-《锦绣农女:捡个杀手做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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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我可以当小致的姐夫。”

    凌夏因为呛了一口,满脸的涨红,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你知道你自己在说什么吗?”

    她作为一个二十一世纪的女青年,竟然第一次被人求婚了,虽然算不上求,更多的是阐述。

    “知道,希望凌姑娘可以考虑考虑在下,在下一定会好好对待凌小姐的。”

    凌夏整个人定在了原地,目光死死的盯着那个声称自己叫小兆的男人,半天说不出话来。

    凌致拉了拉凌夏的衣服“姐姐,小兆哥说的没错,娘也希望你可以找一个依靠的。”

    凌夏“......”

    这是不错的问题吗?这是她婚姻大事的问题啊,她才十三啊。

    凌夏也知道他没有地方去,自己要是丢下他,给他一些银两,他在这活不活的下去都难说。

    “你叫什么名字,我们之后再说,我知道你是因为救了我想要报恩,婚姻大事媒妁之言,不能随便说说,我那个院子有两个房间,我知道你没有地方去,在你恢复记忆之前就和凌致一个房间,不过我说好了,你要给钱的,我那里可不是白住的。”

    凌夏想来想去,只想出了这么一个折中的办法,至于其他还是走一步看一步吧,毕竟她现在也是个穷鬼。

    男人眼底亮了亮,嘴角弯弯扬起“好,听你的。”

    凌致高兴的笑道“耶,小兆哥要和我一起住了,我可以每天都找小兆哥玩了。”

    凌夏低头看着自己的碗,内心复杂,不知道自己答应的到底对不对。

    看着白白的米饭,突然一双筷子入了眼,一块鸡蛋放在了凌夏的碗里,凌夏抬头看向筷子的主人,一脸疑惑。

    “林大娘说你忙乎了一个下午,快吃吧,明天你不是还要出去采买?”男人温润的声音让凌夏行了行神。

    “你还是别叫小兆了。”

    “哦?那叫什么?”

    “萧召吧,萧声的萧,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召,怎么样?”凌夏淡淡的问。

    其实她只是随口说说的,总比那个什么小兆来得好,林大夫取名字真的有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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