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白广恩-《明末乱世:这个反王太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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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在可飞天在义军中资历老、辈分高,兵力也最为雄厚,因此压制住了众人。

    但是随着围剿的明军的接近,一些人在洪承畴派来劝降的幕僚的鼓动下起了别样的心思。

    而白广恩就是其中之一,此时的他还没有后来的显赫地位,还只是义军的一位小头目。

    这位先是背叛义军而投靠明军,后来又闯来降闯,清来降清的三姓家奴此时还没来得及用义军的鲜血来染红他的官帽。

    但是这即将成为过去,白广恩已经做好了告别过去迎接新的人生的准备。

    白广恩坐在帐中,抚着手中的战刀,陷入了一片回忆。

    出身自一个马匪家庭的他从小就有一个梦想,那就是将来有一天能够出人头地。

    别看他们马匪来去如风,四处劫掠,好不威风。但是白广恩从小就知道他们不过是某些贵人的一条狗而已。

    作为一条狗,如果好好听话,那样自然有好骨头吃。但若是逆反了主人,那样便只有成为狗皮褥子一条路。

    几十年前陕北的绿林总瓢把子张二麻子威风震天,但是只要得罪了真正的贵人,不还是只有死路一条。

    白广恩从小有一个青梅竹马,名叫朝春燕。

    作为马匪头领的女儿,朝春燕非但没有遗传他老爹的满脸横肉,反而像她那个被掳来的娘一样娇俏可爱。

    由于是头领的女儿,朝春燕可以说是刁蛮任性。小时候有些老实憨厚的白广恩更是朝春燕戏弄的对象。

    但是少年白广恩却也乐在其中。一来二去,两人也就走得更近了。

    正所谓总角之宴,言笑晏晏。青春期的少男少女之间总是容易产生好感,两人越发的爱慕彼此,甚至还私定终身,约好等到他们长大了,就去找爹地求亲。

    本来按照朝大当家对他女儿的喜爱,再加上白广恩少时老实沉稳,他们两人走到一起应该没有什么困难。

    但是世事无常,那个噩梦般的下午不期而至。

    那天来了一位秃顶的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据说是他们这伙马匪背后势力的管事。

    就连朝大当家的对他都是毕恭毕敬,好酒好肉的招待,甚至点头哈腰显得极为谄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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