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曹德顿住脚步转过身来:“我就是个混、蛋,抛妻弃女,猪狗不如。” 说完就抱头痛哭起来。 县令一拍惊堂木:“不许哭。” 曹德瞬间止住哭声,脸蛋子憋的通红。 紫旭觉得好笑,她到一边听着。 问了半天,李晓咬死没有杀人,就是衙役把血衣带上来她也不认。 一旁的秦钊傻了眼,指着李晓骂:“贱、人,你居然怂恿我去杀人。” 衙役将他拦住,不让他触碰李晓。 李晓鄙夷的看了他一眼没说话。 县令也没辙,直接抽了签子:“打十大板!” 没想到这李晓是个硬骨头,挨了打也不认罪。 紫旭发现自己做不了县令,审不了案子。 因为她心急,直接弹了一粒药丸进入李晓的嘴里。 李晓的神情开始涣散,缓缓交代了作案动机。 前面跟秦钊说的差不多,后面就有点意思。 原来她早就厌恶了秦钊,想独自离开。 于是就化身为道士去怂恿他杀人。 可惜秦钊胆子小,杀了一条狗就吓跑了。 她仗着身材娇小,从狗洞钻进进去,发现秦钊跑了。 于是她亲自动手杀人,甚至把铁爪扔到秦钊的床上。 这样一来就可以把杀人的罪名完全的嫁祸给秦钊。 他们没想到本应该是遗产继承人的曹金花会被当成凶手抓起来。 这样一来李晓就没能顺利拿到钱。 紫旭感叹,钱是个好东西,可也会成为犯罪的引子。 有句话说的好,出来混早晚要还的。 欠的人命更是要还的,可惜她一条命不够还。 县令气的判了李晓斩立决。 秦钊毕竟下过药,所以算从犯,他被判了流放。 只有曹德坐在衙门口痛哭流涕,怀里还抱着一个不是他的孩子。 紫旭走出去说道:“后悔了?” 曹德点头:“我早就后悔了。” 紫旭叹口气:“曹金花说愿意接你去一起住,这个孩子可以送颐养堂。” 曹德叹口气:“我知道了,多谢。” 紫旭看着他蹒跚的离去,心里不是滋味。 小狐狸茫然的说道:“这人为啥要哭呢?”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