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卷 第二十二章 正当防卫-《穿越之沦为宫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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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罪?”那位“威严非凡”地官员,又是一拍惊堂木,冷哼一声:“伤人罪!”

    当初在皇宫无聊的时候看了很多书,其中也包括黎国的法律体系概况,跟中国唐朝相似,由律、令、格、式、制、赦等构成。我记得关于伤人罪,在《昌隆律》中有规定,根据被伤之人地地位和受伤害的程度、部位而有不同的刑罚。这个自由裁量权很大,我觉得我的处境很不妙。

    这些在我脑中一转而过,我不慌不忙的提出第二个问题:“请问原告是谁?”

    “是我。”秦桧毫不客气的接过话去,目露凶光的看着我。

    “很好。”我看着坐在正中的官员道,“根据《昌隆律》地规定,在结案前原告与被告具有同等地地位,我跪可以,原告也应该和我一起跪。大叔你不会是想无视当今皇帝所定下的律令吧?”

    “你!”那位官员像是被什么卡住了脖子,脸一阵红一阵白,看了看秦家父子两,定了定神,决定忽视我地问题忽视我已经盘膝坐在地上的举动,问道:“秦公子现在状告你伤人,你可认罪?”

    我正想回答问题,却被外面一阵嘈杂的声音打断。堂上的人都面面相觑,都不知道出了什么事。片刻,一个官兵急冲冲的跑进来,对审理我的官员耳语几句。

    “秦大人,这几日闹事的刁民不知道从哪儿得到消息,知道现在正在审判夏月之,这会正在门口……大人你看如何是好?”

    秦刺史沉默几秒,我看到他的青筋都跳起来,然后咬着牙道:“张大人,让他们进来,看着也好。”

    不多一会。我回头看到哗啦啦冲进来好几十个人,把堂外的院子堵了个水泄不通,戏班的人一马当先的冲在前面。我冲他们笑笑继续面对审问。

    姓张的清了几声嗓子,狠狠拍了一下惊堂木,道:“夏月之,你可认罪!”

    “等等。”我忽然想起黎国法律中的一个,尉迟澈地立法真的好。“根据黎国《告律》,其中有这么一个规定,如果原告有罪,他的告劾是不能受理的。”

    张大人想了半天,又向一边的师爷确认了一下,才问我:“是有这么一个规定,又如何?你有什么话要说?”

    “我要反诉!”我开心的道,喊出了一个现代法律术语。“我要状告秦桧仗着自己有权有势,用下药的卑鄙手段妄图奸污民女!”

    张大人愣住,小心翼翼地看看秦刺史。秦刺史眯着眼睛道:“大胆刁妇,竟敢诬陷吾儿!你有何证据证明吾儿要奸污你?”

    秦桧也昂着头俯视着下面的我,厉声道:“你这种姿色,本公子还看不上!”

    “公子,我看是公公还差不多!”我冲口而出。秦桧应声而起,恨不得扑过来掐死我,他爹很理智的按住了他。

    “大胆。”张大人再次拍响了惊堂木。“你有什么证据证明秦公子想要奸污你,你万不可血口喷人,否则罪加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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