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功德碑-《我靠赚差价暴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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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只有着布偶和金渐层基因的串种猫,蓝宝继承了布偶的长毛特点,一身雪白的毛发,眼睛是天空蓝,澄透漂亮的不像话。
它体型还不大,腮也长得好,头圆脸正,小小的一只双手就能捧起来,是只有这盛世美颜的美猫没错。
不夸张的说,见到蓝宝的人就没有不喜欢它的。
相比本土猫,蓝宝这个品种在颜值上确实占优势,被人看上不奇怪。
“抱歉,它是我的家人,不卖的。”
男人闻声也遗憾看了眼蓝宝,心说这么漂亮的一只小猫,若他能买回去送给王大人该多好啊。
不过人家不卖,也不好强求。
“是在下失礼了,还望夫人莫怪。”双手抱拳朝简喵喵拱了拱,男人诚挚道歉。
简喵喵摆摆手表示无所谓,见蓝宝罐头还没吃完,索性和男人聊了起来。
男人姓王名大树,来自中原地区平城,是个行商。
当然了,生意做的不大,若是大的话也不会连个护卫都不带,而是和自家堂兄弟一起千里迢迢跑来齐城。
人不坏,就是精明,除了告诉简喵喵他是个商人,做什么生意之类的那是一点都不透露。
但他不说,简喵喵也能猜到,倒也不是她聪明,而是齐城除了海产品就没有别的特产了。
以现在的科技,诸如海鱼、螃蟹、虾、贝等海产品是没办法远程运输的,制作成鱼干销量也不行,无他,只因为内陆人受不了海鲜的那个腥味。
各地有各地的风俗,口味这种东西还蛮私人,就好比简喵喵小时候,他们那地儿也属于内陆的山区城市,平日里以吃河鲜为主,记得她读小学的时候,三叔外出打工,去的沿海城市,年底回家过年有买当地特产回来,其中就有鱿鱼干和用罐头瓶子装着的泥螺。
那是她第一次吃海产品,和村里尝过的叔伯婶子爷奶们一样,没觉得鱿鱼和泥螺好吃,就觉得腥,这个观念一直延续到司瑾进部队,她去明江探亲司瑾带她去吃海鲜才改变。
不过那是新鲜的,干制海产品哪怕是到了现在,她也觉得腥。
平城是内陆中的内陆城市,那边的当地人鲜少能接受海产品的,千里迢迢带一堆干制海产品回去,卖出去了还好,卖不出去就得全砸在手里血本无归。
但有一样海产品有需求,那就是可以治疗粗脖子病的昆布,也就是后世的海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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