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章 给多了不是-《我在三国教书那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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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孟羲面上带笑,其实此时他脑海里在飞快的计算一笔账。
从吩咐人做织机的那天开始,到今日,时间过去了八日。
奖赏木匠们的粮食,是五十斤。
而按照李孟羲早就想好的赏额标准,是按工时,每两日工时,赏一斤粮。
也就是说,赏粮刚好每过两天,就能让人吃顿饱饭,份额很合适。
木匠们做出织机,共计三个木匠,花了八天时间做成。
即,一个木匠的两天的生产工时,赏粮一斤,八天就是四斤粮,三个人,也就是十二斤粮。
织机的生产所需工时和工作量,赏额十二斤足够。
可是,因为是第一次找人做织机,不知难度有多大,赏额一下定的很高。
于是,这不就给多了,五十斤比十二斤,多出多少去了。
经此一事,织机做好了,李孟羲也知晓了做织机大致需要的工时。
第一次做织机,用了八天时间,这还包括老木匠拿不定主意,边试边做,因此速度还不是最快。
有了成功的经验,再做织机,绝对更快,用不了八天时间就能做好。
李孟羲暗自把织机的工钱定好了,一架织机做好,赏粮十二斤,由相关的木匠一起分十二斤粮。
织机放在板车上,边行军边在车上织布,看来是可行的,虽然,因为路况不好,车晃的不行,穿梭引线的效率不及平地上效率的十分之一,可再慢,白天的时间也不利用上了不是。
一张织机不太够,柳氏一个人织布速度太慢,如果多一些小的织机就好了,李孟羲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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