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一章 青巾-《我在三国教书那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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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好!”李孟羲劳烦刘备,就备不以为意,乐于跑腿。
刘备借过游骑的马,向辎重营去了,不大一会儿,刘备去而复返,他怀里抱着一匹青色的丝绸。
丝绸很珍贵,刘备出身贫寒,却对这些钱财之物,视如粪土,很难能可贵。
刘备义弟关羽关云长,未发际前,也是穷比,可关羽一样视丝帛如粪土,财帛之物,丝毫不放在眼里。
三弟张飞张翼德,其颇有家资,但以丝绸之珍贵,一匹上等丝绸放在豪门之中,亦是珍稀之物,张飞同样也视钱帛如粪土。
再加上一个对钱财看不上眼的李孟羲,区区一草创义军,这么多视钱财如粪土的人杰,义军的成就,又能小到哪去。
纵然没有李孟羲,志趣相投胸怀远志的刘关张三人,从汉末乱世中脱颖而出,似乎是必然。
视钱财如土灰的人,凤毛麟角,这般凤毛麟角的人聚集在一起,还一下聚集了三个,啧。
丝绸卖出去很值钱,而当下在军中,丝绸没多大卵用。
李孟羲又要糟蹋刘备的丝绸,刘备丝毫不在意。
刘备抻丝绸,李孟羲拔出腰间短刀,以刀做剪,拿刀在丝绸上刺拉一划,割断了一缕三指宽的丝绸。
一旁的青壮们,看李孟羲糟蹋丝绸,都觉得可惜。
“来拿。”李孟羲拿起丝绸条,向民夫们说到,“来,一人一条。”
青壮们不知要干什么,一时迟疑,无人上前。
“来拿啊,要我塞你们手里吗?”李孟羲笑骂。
他这么一说,离得最近的那个乡勇上前接过丝绸条,丝绸都是贵族用的,这些来自穷苦人家的青壮,丝绸见都没见过几眼,更别说摸了,现在有一条华贵的丝绸拿在手里,拿到丝绸的那名青壮双手捧着丝绸条,手都不知该怎么放好了。
李孟羲对丝绸毫不带怜惜的,尽管丝绸手感的确很好。
他用刀,一刀一刀把丝绸划开,划成一条一条的,然后分于众人。
四十个青壮全分到了丝绸。
丝绸是用来作为区分的,用丝绸而不用一般木条的原因是,民夫营没有丝绸,不会泛滥,丝绸的材质也很明显的能看出异于麻布,用来作为特殊标识物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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