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三章 不给恶人机会-《我在三国教书那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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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备不仅通晓人情世故,还洞察人心如此,比李孟羲不知强了多少。

    人性本恶,细想之下,李孟羲确实想起很多因为恶人犯了错,却一时心软没有严肃处理,反而给了恶人继续犯错的机会,而造成更大损失的案例。

    案例一:某老板发现司机经常开着自己的车去干私活,老板大为生气,指责司机说,你这个月干完领工资滚蛋。

    老板刚把司机训斥完,第二天,司机“不小心”就把老板的豪车给撞电线杆子上去了。

    案例二:某保姆偷雇主家东西,被雇主发现了,雇主说下个月就解雇你。

    然后,保姆放火把雇主家给烧了,妄图制造火灾,然后制造火的假象,想让雇主回心转意。

    案例三:某家进了小偷,善良的屋主看小偷年龄小,决定不报警,说我已经把你拍下来了,你回去干个正经活,要是再敢偷东西,就报警。

    因为怕屋主真的报警,不久后,未成年的小偷把屋主捅死了,然后跑另外的城市躲起来了。

    ……

    回想前世见过听过的种种新闻,李孟羲在这一刻,内心成熟了许多。

    前世的种种,以及现在刘备思虑深远的处理方法,都教会了李孟羲一件事——那就是永远不要给恶人再次作恶的机会。

    既然司机偷开车不是一次两次了,那就说明司机没有契约精神,没有公德心,说开除就立刻开除,何必等到下个月,让丢了工作的司机有机会故意报复呢?

    既然保姆会东西,一个惯偷,秉性能好到哪里去,保姆负责的又是照顾家里弱小的工作,又怎么放心把一个秉性很差的保姆放在家里和小孩儿哪怕一分钟。既然说辞退,立刻辞退,既然发现保姆已经是个恶人,不给保姆任何再作恶机会。不给保姆趁还未被辞退,趁机偷更多贵重物品的机会;也不给保姆心怀怨恨,往饭菜里吐口水的机会;更不能给恶人放火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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