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气血方刚-《红楼,我成了宁府玄孙贾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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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候除了吃酒赌钱吟诗作对外,最大的一个娱乐活动就是听戏了。

    那些富贵人家里头通常都会养上个戏班子。

    凤姐:“蔷哥儿,交给你一个差事,明年开春去江南置办些乐器行头来。”

    贾母打断了她的话:“凤丫头胡说什么呢,发奋读书才是正经。去一趟姑苏,一来一回少说也得一两个月,到时候岂不是把明年的县试,府试给耽搁了。宝玉现在多大了,到时候让他跟蔷哥儿一到去参考。考个名次回来,到时候宝玉他老子也没有理由再骂他了。”

    在贾母看来,男子读书科举才是正经事。尽管贾宝玉不爱读正经书,贾母依旧对他寄予厚望。

    像这些采买的活交给旁人也就行了。

    贾蔷说道:“我倒是无妨,近日读的那些书,应付县试府试是够了的。在这之前,去江南走走散散心也成,或许更有益处也说不准。老祖宗,我就不看戏了,先回宁府去。”

    探春拦住了贾蔷,凑在他旁边悄声说着:“蔷哥儿,刚刚是你故意让我赢的,是也不是。”

    虽然猜着是贾蔷做的,还是想问问,让贾蔷自己说出来。

    “三姑姑,我哪来这么大本事,又不是天上的神仙。纯粹的三姑姑的牌技好,我甘拜下风。”

    随意唠了两句,往回去。

    还没出荣府呢,发现一阵阵的呻吟。

    很微弱,但是被贾蔷发现了。

    就跟上次在水月庵听到的声音一样。

    好家伙,上次还是晚上。

    这次竟然是青天白日的,得去看看,是哪个这么大胆。

    荣府中干这事的能有哪个。

    走到了声音的源头处。

    一间房子里。

    走近了些,声音也就大了点。

    用手指戳破了窗户纸。

    看向了里头。

    好家伙,是宝玉最亲近的一个小厮茗烟,按着一个小丫鬟在行苟且之事。

    丫头不见得太标准,但是皮肤白皙。

    俗话说,一白遮百丑,茗烟到了气血方刚的年纪,做出这事也能理解。

    只要两人都是单身,成其好事贾蔷也愿意做。

    但是这个场地,在荣国府呢,又是大白天的,有些过分了。

    从地上捡了一颗小石子,由戳破的这个孔里把石子射了出去。

    石子打在房子里头的一个铁器上,发出了很大的声响。

    茗烟一个哆嗦,赶紧分开了,去穿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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