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9章正义的颜色-《罪理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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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的这种想法,倒是有几分法家的思维,不过,就是有些太过于偏激了。

    在历史的各个时期,施行严刑峻法的不是没有,在那个时期生活的普通平民,基本上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法律,本身就是在合法和非法之间构建一道防线,将那些最为严重的伤害事件阻拦在外,至于很多打法律擦边球的行为,这是法律的局限性,也是规则社会的局限性。

    人类制定规则的目的,从来都不是为了将世间所有的邪恶之事给灭除,将所有的人欲给灭除,其目的仅仅只是为了能够让人类社会良性的循环下去,又或者是让一个国家能够更加高效的运转起来。

    讲点非常现实的,只要一个人的危害性不是太大,那么对于整个人类来说,他就是可有可无的。

    例如说在犯罪史上赫赫有名的,什么开膛手杰克,什么绿河杀手,这些光是听个名号就能让人毛骨悚然的存在,也不过就是人类历史之中的一朵奇葩,只能供人茶余饭后的随便消遣。

    这些人,对于人类社会的发展,根本就无足轻重。

    人间之所以是人间,绝对不可能成为乌托邦的理想国,和你所说的那种生物劣根性也有极大的关系。

    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江湖是什么,是快意恩仇的相互厮杀吗?

    想来,也不过就是一个能够随意纵容人性之中爱恨情仇的地方罢了。

    一如我之前所说的那样,绝对的正义不可能达到,人类从古至今所想要做的事情,都只是去构建一个相对良性的社会。

    我想,那些之所以想要去求神拜佛,甚至是渴望神明降临的人,一定也是看到了人世间的这种绝对悲哀,所以也只能通过这种幻想的方式来达到一种绝对的精神慰藉。

    所谓的道君雷霆除魔,所谓的佛陀金刚法相,不过都是人类在面对灾祸之时,渴求一个完美的暴力机构,能够解除世间的所有悲哀之事而已。

    正是因为绝对的正义不可能达到,所以才有了神的存在,也正因为神性的绝对公正不可能真正抵达,所以求神拜佛的事情才会千年不绝。”

    第五正的此番言论,在暗暗贬低犯罪集团的过程之中,再次重申了世间恶性的根本在于人性,人性不绝,那么世间之恶也就不会断绝。

    所谓绝对和谐的世界,也就不会真正到来。

    人类社会所应该追求的,永远都是相对的正义,至于绝对的正义,可以被当成是毕生的追求,却不可能真正的降临。

    绝对的正义可以被无限趋近,但是却根本就不可能完全抵达。

    “绝对的正义确实无法被抵达,在生物劣根性的驱使之下,人心之中的各种龌龊念头更是从不曾断绝。

    一如你所说的那样,似乎只有人类整体灭绝,这个世界才会清静许多,可灭绝人类又是一个极端无聊的话题,只有疯子才会去设想。

    你所说的那个正义中间态也确实很有道理,绝对的正义不能抵达,却能被标榜,被趋同,人类社会只要做到善多恶少,这便是一个良性的社会制度。

    能够将恶念给压抑到多少程度,这或许就是评判一个规则制度好坏的根本。

    所谓的道德的谴责,法律的惩罚,都是对人性之恶的约束,只要服从管教,那么一切也都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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