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但渐渐地积累了一些经验后,他处理起军务来越发熟练,耗费的时间和精力也大大缩减。 一个多月后,甚至每天都能抽出时间来练武。 于是余恪抽出时间,将妻子接到了身边。 像余恪这样,新婚不到十天就把妻子晾在一旁离家几个月的人,天底下恐怕找不出第二个。 张书苑自然也满腹怨气,余恪走马上任新军参谋没半个月。 张书苑就派人送信到广州来问,是不是天天在外面拈花惹草,不要他这个妻子了? 余恪收到妻子的家书后,连续七八天,每天写一封两三千字的信函送回佛山。 信中一边抱怨自己有多累,一边穷尽脑海中的土味儿情话,才好不容易将娇妻安抚下来。 张书苑带着贴身丫鬟来到广州。 见到余恪之前,本不打算给他什么好脸色看。 但当看到余恪劳累了几个月,瘦了一圈的面容后却忍不住泪流满面,直接扑到了他的怀里。 小别胜新婚。 两人回到余恪的住所,一处离总督府不远的二进小院,在卧房里缠绵了大半天。 这次张书苑主动的很,让余恪又解锁了几个姿势。 直到手下来到家门外请他回去主持公务,余恪才以大毅力脱离了温软的床笫的,告别妻子。 接下来的两个多月里,余恪每日三点一线: 早上去新军校场和黄飞鸿一起操练新军,处理军务,抽空修炼武艺; 中午去总督府向张之洞汇报工作,帮忙参谋一些军事方案,提出一些建议; 晚上八九点时回到家里,一般这时候张书苑已经煮好了饭菜,等他回来一起吃。 余恪不想妻子累着,于是让人雇了两个洗衣做饭的婆子、两三个丫鬟,来家里伺候着。 但张书苑还是坚持每晚亲自下厨,等他回来一起吃。 又过了半个多月,新军终于训练完毕,有了一些战斗力。 三个团,总计四千余人的新军,被派往位于中越边境的战场。 张之洞同样没打过仗,而且对待法军的策略是‘拖’。 四千新军赶赴战场后,没有修筑防御工事,而是采取游击的策略,不停地骚扰法军。 但由于枪械装备差距悬殊,新军一开始吃了不少亏,有了些经验后,才抵住了法军的攻势。 余恪亲自指挥了几场战斗,取得了些许小小胜果。 他甚至亲赴前线,带领着两百二十名精锐新军布置陷阱。 等一队一百多人的法军中队落入了包围圈,立刻开枪便打。 由于对方的枪械更先进,使用的都是带有弹夹的击发枪,换弹速度快,射程远,精度高。 新军这边用的老旧燧发枪,开一枪后,要用十多秒重新装填火药和子弹,平均打一枪要用十几秒钟。 威力小,射程短,精度低,三十米开外就很难打中人。 而法军使用格哈m1874步枪则要先进得多,采用的是纸包定装子弹,也就是黄铜子弹的前身,区别已经不大。 虽然也是打一枪就要重新换弹,但却比清军快捷的多,三四秒就够了。 所以,即便法军陷入了包围圈,却也没吃太大亏,只折损了十几人。 并且很快就反应过来,要从包围圈薄弱处突围出去。 余恪无奈,不过对于这种情况他也早有预料。 只见他身披百斤钢铸重甲、手持一米五长的虎头闸刀,带头向着法军冲锋。 余恪一米九几的身高,看起来像个小巨人似的,力气又大,一步跨出就是五六米距离。 五六秒的时间就已经冲到法军面前,而这期间法军只来得及一次齐射。 作为炼脏武师,余恪的感知力远超常人,很轻松地躲过了射向脑门的子弹。 至于射向铠甲上的子弹也懒得躲,反正打不穿。 飞奔至一个法国士兵面前,余恪随手一刀就将对方拦腰斩断。 随后,只见余恪整个人像是化作成了一团血色旋风,在二十几名法军中左闪右突。 不到半分钟,就杀光了身边所有的法国士兵,血流成河。 余恪甩了甩虎头大刀上的血液,冷冷的望向剩余的法军。 余恪手下的新军士兵看呆了。都忘记了开火。 对面的法国士兵也直接吓尿了,哇啦啦的崩溃喊叫。 甚至都不敢再朝他开火,直接丢掉了手里的步枪,跪地投降。 余恪犹豫了一会儿,索性将剩下的五十多个法国士兵都剁了,一个也没留着。 俘虏?为什么要俘虏?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