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她走到葡萄架下坐下,宋凛回屋拿饮料去了。 王小刁犹豫了下,也跟了过去。 “许茉云你真不认识我?”她不信,当初那一脚她还记到现在,一直暗戳戳等机会还回去呢。 “认识啊。” 得到对方一句轻飘飘的回答。 她没来得及多想,下意识道,“你不要以为...”一顿,画着黑眼圈的眼睛倏然瞪大,“你说什么?” “我当然记得你,就你这副尊容,想不记得都难啊。”上下打量她,表情里透着浓浓的嫌弃跟嘲笑,“话说你这审美能力真心不咋地,把自己收拾得跟个画板儿似的,不赏心悦目就罢了,什么黑的灰的尽往脸上抹,你这样走出去,绝比会吓死天桥底下算命的。” 活脱脱一女飘形象。 黑是纯黑,白是纸白。 头发一挡半张脸都看不到了,要是在深夜遇见... “那你为什么说不认识我,呵,你骗凛哥,我要去告诉他!”王小刁挑起眼角,一脸得意,自以为抓住了裴雨欢的小尾巴,轻哼一声,“不过你若是愿意给我打一巴掌,我可以不说。” 就见对方看傻比一样的看她。 “你别以为我开玩笑的,我这就去告诉凛哥!” 裴雨欢:“你去啊。” 态度特别刺人。 至少是把王小刁刺到了,她转身就走,身后传来裴雨欢特别欠揍的声音,“尽管去告,反正宋凛都决定跟我去顺城发展了,你觉得他还会在乎这点小事。我认不认识你,真认识还是假装不认识,重要吗?” “什么?你们要去顺城?”已经走出好几步自以为抓住对方把柄的王小刁猛的停下脚步,转头看着裴雨欢,“不可能!凛哥不可能会走!” “那他留下做什么?”裴雨欢轻笑,“天天家里躺着睡大觉?” “不怕告诉你,我都已经想好了,等到了顺城,就让他买个铺子开个小超市,毕竟他学历在那,好的工作他也做不了,开超市大小也是个老板嘛,还能照顾好家里,工作也轻松。” “这破地方能赶上拆迁最好,实在赶不上,就搁着。” “我知道你喜欢他,可那又怎样,他会跟我走,而你自始至终在他心里都只是个邻居。” “邻居而已。” “我不是!我才不是!我在凛哥心里才不只是邻居!”王小刁眼睛都红了。 她手指颤抖。 一想到喜欢了十几年的男人会跟别的女人离开再也看不见,她就恨不得摁死面前这女的。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