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宋凛是个领地意识很强的人,他认定了许茉云,就一定要得到她,无论付出什么代价。 自那次小巷中的不愉快后,他深刻反省了自己,最后得出结论,对方应该是嫌他抽烟。 作为一个老烟民,要戒掉可不容易。 为了女神,戒! 口袋里随时准备得有薄荷糖,熬不住了就往肚子里灌汽水。 每日跟在许茉云身后,送她上班,接她下班,一句话不说,默默的守护,眼中饱含深情。 许茉云的心不是石头做的。 俗话说,烈女怕缠郎,时间久了,她心软了。 宋凛还特别帅。 气质独特。 站在人群中就一种鹤立鸡群超凡脱俗的感觉。 关键,不大男子主义,愿意为了她而改变。 这很难得。 经过思考,她答应给对方一个机会。 先试试。 合则聚,不合则分。 两人在一起了,每一天都过得十分甜。 吃饭,逛街,看电影,去游乐园坐摩天轮,去欢乐田园喂小鹿,参加客家人的泼水大会... 满满都是美好的回忆。 估计是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太糟糕,两人最多也就拉拉手,更近一步的动作却是没有的。 宋凛想又怕。 他产生心理阴影了。 但这种事,急不来。 两个月时间一闪而过,许茉云要回学校了,临行前,宋凛抱着她,说还没走就开始想她了。 很不舍。 许茉云摸了摸他的脸,开玩笑道,“那我毕业后留在顺城工作怎么办?” 宋凛把她圈紧:“那我就把酒吧卖了,去顺城找个班儿上,守着你。”说得特别恋爱脑。 许茉云笑得不行。 分别的日子很快来临。 相比起大学生活多姿多彩忙得不可开交的许茉云,酒吧老板之一的宋凛就要不适应得多。 他太闲了。 恋了多年的明月终于入怀,这还没抱够就异地了。 饱受相思之苦。 实在熬得受不了,就飞去顺城看女盆友。 甜蜜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 一晃一年过去。 许茉云大三,找到了实习的单位,不出意外的话,她度过实习期,就会留在那个乐团。 随团巡演。 满世界的飞。 宋凛却很纠结。 女盆友这么优秀,出类拔萃,即将要登上世界大舞台,而他呢,连大学的门都没进过。 对比之强烈。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