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二章 火枪的设想-《葬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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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批参加保险地。当然是赤红军了。由赤红军最高统帅侯强出面。和大宋中央银行签订了契约。把出售战争债券之款项接收过来。再以赤红军每名士卒十贯钱地保险费用、和水手、船工以五贯钱地保险费用支付清楚。共计一百五十万贯。

    而剩余地一百五十万贯钱以寄存地方式放在大宋中央银行。需要凭借侯强和姜明二人共同地印鉴。才能支取用来购买军需武器和火药等战争物资。

    而其他诸如勇兵、乡兵。只能靠本人自愿出资加入保险。不过一旦被选入赤红军。则就会由军方负责承担。这样也可以有效地带动其地积极性。

    因为做完这一切。赤红军就要出征了。在战争中。士卒将士难免会有所损伤。至于补充人员肯定要从这些勇兵和乡兵之中挑选。因为当初在建军时。姜明就是出于将其建成预备队那样地武装。随时可以抽调入赤红军。平常负责治安和守卫任务。然后就是日常训练。以便于

    补充进赤红军中。

    至于勇军的统领,已经任命陈虎担任,虽然他还是有些不甘心守卫,只想着上前厮杀的位置,但是在其兄长的劝导之下,还是比较乐意的接受了这个任命。

    乡军仍然有许继荣统领,不过此时他已经达到了福州,因为台湾在经营几年之后,暂时已经可以暂时放手任其发展了,同时,姜明以主事政事堂的身份,任命张鹤兼任台湾知府,负责台湾的一切事物,现在张鹤已经搬到了台中盆地新建的行宫附近驻扎办公,至于基隆的兵工基地上,已经找好了接班人,是张鹤培养起来的。

    而且张鹤还在为姜明研制者一种新式火器,就是火枪的制作。其实在那时候,已经有了一种叫做火枪的武器,还是宋朝的工匠发明的。以巨绣筒为枪身,内部装填火药与子窠(也就是子弹)。点燃引信后,火药喷发,将“子窠”射出,射程远达150步。

    当时叫做“突火枪”,其基本形状为:前段是一根粗竹管;中段膨胀的部分是火药室,外壁上有一点火小孔;后段是手持的木棍。其发射时以木棍拄地,左手扶住铁管,右手点火,发出一声巨响,射出石块或者弹丸。

    不过这种原始火枪真正所能起到的,也只有心理威慑作用。

    先,在姜明改进火药配之前由于火药的原料配比问题,其推力相当有限,射程大概不到一百步,又因为射击方式很僵硬,根本不可能运用现代的“三点一线”式瞄准方式,再因为其枪管为竹管,在射击了大约四到五次之后,枪管末段的竹质就会因为火药爆炸时的灼烧而变得十分脆弱,摔在地上就会折断,更有甚者,射击的时候因为膛压过高干脆炸膛,竹子哪里撑的住那样的爆炸。

    其实在姜提出之前,张鹤凭借改进后的火药曾经尝试过,但是绣筒怎么能经得住新式火药的威力呢?所以一直未能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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