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普蓝-《斑斓:毕业了,当兵去》
第(1/3)页
下连第三周的周末晚点名时,普洱无比郑重地向我们宣布了旅里将组织军事技能大考核的消息。内容主要是体能和队列两大块,涵盖单兵队列、五公里、军体拳、单双杠及俯卧撑等九个项目。
普洱的脸上千年难得一见地绽放出神采,“同志们,知道我们的目标是什么吧?”这是普洱惯用的修辞手法“设问”,因为他从来没打算从我们口中得到答案,我们也从来不准备“知道”——要是你知道了,那不说明你和连首长一样高明,甚至比连首长更高明?人家杨修不就是这样被曹操干掉的?
在毫无悬念地得到沉默的答案后,普洱石破天惊地宣布了我们的目标:干掉一连!
普洱的“干掉一连”说得是如此豪迈,以至于指导员忙不迭朝着一连的方向瞅了瞅,生怕一连人听到了一般。
紧接着,又是黑脸那招牌结束语“最后我说一句”:“这次除了炊事班和有卫生队全休证明的病号,谁都不许请假!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谁要是装熊包当孬种,就从二连滚出去!大家有没有信心?!”
“有!”俱乐部里响起了气壮山河的回答,震得人头皮发麻。
在这信心满满的回答中,我瞟见了猪头一贯乐天的脸上难得的悲观神态。
五公里训练从第二天早上开始。值班排长刚把队伍带进操场的煤渣跑道,普洱就一脸不屑地训斥道:“扯淡!打起仗来有得煤渣跑道给你们跑吗?”随后他命令排长调整队伍向着大门口跑步前进,目标是五公里外的小镇。普洱的借口冠冕堂皇,“你们这帮小子不是成天想出去吗?就带你们出去呼吸点新鲜空气。”
从旅部大门,到镇上的“来一碗”牛肉粉馆,走小路的话不到两公里,而走大路,则刚好是五千米整,折合旅里的煤渣跑道十二圈半。可是煤渣跑道上的五千跟旅部到镇上的五千米沟沟坎坎的山路岂能相提并论?“f1”方程赛跟越野车拉力赛能一个速度吗?
普洱不知从哪里弄来一台破破烂烂直冒黑烟的速度比我们快不了多少的摩托车,一路撵在我们的屁股后面,把我们撵得狼奔豕突鸡飞狗跳。
“你们都给我听好了!”普洱威风凛凛地跨在他那台锈迹斑斑的坐垫海绵鼓胀出来的摩托车上,向疲于奔命的我们宣布了他的奖惩规定:以后每天跑大路到镇上,再从小路带回,最快抵达终点——也就是牛肉粉馆的,将获得跟他共进早餐——也就是一碗牛肉粉加一个荷包蛋的机会——连长请客;每天跑得最慢的那个,要负责将摩托车推回旅部。
“同志们!为了牛肉粉,冲啊!”黑脸话音刚落,摩托车就扬起一阵浓密的黑烟,咆哮着向前冲去。
我们笑归笑,却丝毫不敢怠慢。因为我们都知道牛肉粉的美味——特别是在食堂每天早上除了馒头就是萝卜榨菜豆腐皮的情况下;我们更清楚,要把那台苟延残喘的摩托车推回来,将是一件多么受煎熬的事。
跑完五公里,在满身疲惫、饥肠辘辘的状态下,“来一碗”无疑是最刺激的诱惑和最高贵的奖赏,而推回摩托车则是最严厉的惩罚和最残忍的侮辱。
那一天,值班排长得意扬扬地吃到了热腾腾香喷喷的牛肉粉,而我们只有徒步带回的份。
后来,伍班副也吃到了牛肉粉,回到宿舍还不停地“吧唧”嘴,他那低调的炫耀激起了我的斗志。
第三天,我也吃到了久违的牛肉粉。当我拼尽全力以万夫莫开之势接近那鲜红色的斗大的显得既牛×又傲慢的“来一碗”三个字时,我感觉自己周身的血液都要沸腾了。我以大概十五米的距离甩开紧随我后的也想吃粉的一班长,冲进店里,在即将一头扎进老板煮粉面的锅里之前刹住了脚。
老板战战兢兢地问道:“宽的还是细的?”
我瞟了普洱一眼,喘着粗气无比豪迈地应了一声:“宽粉!不要辣子!”
坐在旁边的普洱仰起头,定定地看了我大概五秒钟,而后慢条斯理地挑出碗里的芫荽菜根。
时至今日,我依然能回忆起那天早上米粉的味道:大骨熬出的鲜香汤料,浸泡着刚出锅的小拇指宽的米粉,上面漂浮着细碎的香葱、芫荽,还有切得薄薄的大片卤牛肉和煎得外焦里嫩的荷包蛋。那大约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牛肉粉。后来我曾有过无数次冲动,想再去“来一碗”吃一次,却一直到我离开湘西也未能成行。
也许我觉得好吃,只是“失去的才是最好的”这种心理在作祟。因为那次之后,又有好几个人吃到了形式大于内容、意义超越实际的“来一碗”,而我从那之后却一次也没再吃过。
那天我吃完粉随部队带回的时候,我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这三天都是猪头在推车。车挂着空挡,钥匙攥在普洱手里,在平地还算好,遇上上坡或下坡就挺费劲。我走过去的时候,风子正推着摩托车的屁股在给猪头帮忙。
他讥诮道:“怎么样?米粉好吃吗?”
我的脸刹那间红了起来,电光火石间我想起了除夕夜我们在猪圈里富有黑色幽默的誓言: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我无比惭愧地把手搭在那辆破车的破坐垫上,对着猪头说:“从明天起,要是再让你推这个屌玩意儿,我就是王八蛋!”
第二天一早,我在兜里放了一根背包绳。普洱的摩托车“突突”声一响起,我就拽着猪头让他紧跟着我。“步子均匀点,呼—呼—吸—吸,就这样!”猪头保持着均匀的频率和步速只坚持了大约两千米,就乱了方寸。我紧挨着他的身边大喊:“还想推摩托车吗?”猪头一咬牙又坚持了将近一千米,便叉着腰大口大口喘着粗气,“妈的,枪毙了——朱爷我——算了!”他向我摆摆手,再也不肯前进了。
“妈的!想当孬种吗?想让人瞧不起你吗?”
猪头翻着白眼凶巴巴地看着我。
我从兜里掏出背包绳,一头系在我的腰上,一头攥在猪头的手上。
“走!”我暴喝一声,拉着猪头向“来一碗”的方向冲刺。
一千米,五百米,四百米,三百米……
到最后一百米的时候,我们终于超越了四班的一个列兵,最后五十米的时候,我们又超越了一班的一个上等兵,最后十米,我们以三步的距离超越了“马哥”向北。
我们赢了,终于不用推车回去了。
我和猪头一抵达终点便双双四仰八叉地躺在“来一碗”的门前,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全连都在盯着我们看,包括正优哉游哉吃着米粉的普洱。妈的,管他老板也好顾客也好,管他地上有多脏,爱看看吧!反正我们不用推那个破车了。想到这里,我和猪头对视了一下,笑了。
带回的时候,看着在后面呼哧呼哧推着那台摩托车的四班的兄弟,我的心中五味杂陈。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每天总有一个人要做最后一名,每天总有一个人要推那台不仅笨重而且象征着“孬兵”的摩托车,丛林法则啊!
风子把我们拉到队伍的尾巴上,兴冲冲地从作训服的裤兜里掏出两袋沾着水汽的早餐来。
“喏,犒劳你们的。”
“啥玩意儿?”
“煎饺!刚我装作上厕所,绕到粉馆后面偷偷买的。妈的,把老子的大腿都烫起泡了。”
一听“煎饺”,刚刚还蔫不拉唧的猪头立马又活了过来,两眼放光地夺过袋子。
再往后的每天早上,我的背包绳使用的距离越来越短,从八百到七百到四百到两百……一周之后,猪头再也不需要借助背包绳就能完成任务了。吃粉的一直是那两三个优秀选手,但推摩托车的人每天都在换。
不过再也没轮到我们仨。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