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离家-《带着骑砍称霸权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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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点鹅肉来,我馋那个呢。”刚在大厅坐定,派崔克就嚷嚷叫道。
由于脂肪含量较高,鹅,是贵族们喜爱的肉食。
猪肉则还不是很受贵族们欢迎,因为吃了容易得病。
“给他弄点腌鱼。”亚瑟对安柏吩咐道。
没有管派崔克的反应,他转向戴斯蒙,问道:
“我还不知道阁下到我家堡的目的。”
虽然不知道海疆城的继承人为什么和亚瑟这个小贵族搅合在了一起,但戴斯蒙还是很诚实地说出了自己的来意。
“……所以我希望能和你一起去君临参加比武大会,这是艾德慕大人以河间守护的名义写的信。”
艾德慕主持徒利家事务,但他还不是奔流城公爵,因此下命令只能以父亲的名义来。
奔流城继承人自己不想去君临,一来他武艺疏松,二来他爹霍斯特公爵病情加重了,他得陪着。
戴斯蒙将腊封的纸递给亚瑟。
近二十天前的那场战斗给他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以至于得到艾德慕的允许参加比武大会以后,就缠着艾德慕写了这封信。
亚瑟接过来,剥开鳟鱼腊印,仔细读了起来。
信不长,主要内容就是以封君的名义让他参加新首相的比武大会,他不在时领地受徒利家保护,任何在此期间对红磨坊附近这九座村子的攻击视为对徒利家的攻击。
“您应当和我一起去,骑枪比赛可能没有我们的份,但团体战和弓箭比赛还是有希望的。”戴斯蒙大大咧咧地说道。
按惯例,比武大会有三个项目:骑枪、弓箭、团体战。
骑枪是各种骑士们最爱的比赛,从御林铁卫到富裕的有产骑士,再到流浪骑士,甚至没有骑士称号的战士们,都渴望在骑枪比赛上一战成名。
百花骑士洛拉斯·提利尔,就是在乔佛里命名日的比武大会上一枪挑下来御林铁卫、弑君者詹姆·兰尼斯特而闻名七国。
亚瑟想起这事,颇感好笑。
儿子的命名日上,当爹的被一个十七岁的小年轻一枪挑于马下。
至于弓箭比赛和团体战,就是任何人都可以参加的。
亚瑟没记错的话,这次的团体战冠军,就是来自密尔的红袍僧索罗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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