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张清源等人便带着苏永年,围了上来。 “小秦,怎么样?报警了没?人进去了没?” “医院是不是已经垮了?药店是不是被封了?” “老苏的钱拿回来了没?” “对方可能判几年?” “……” 众人七嘴八舌。 想要知道事情的结果。 听着众人的询问,秦牧老脸不由一黑。 说的好像他是去打家劫舍了一样。 “我就是去看了个病,然后……花了小三百。” 秦牧想了想,如实说道。 他这次去医院…… 并没有太大的收获。 最大的感慨,就是某些医院不能随便乱去。 他就是个小鼻塞。 去一趟就好几百。 这代价实在是太大了。 “三百?这医院怎么不去抢?” “就是,明明可以抢钱,却要伪装成医院,搞斯文这套。” “两百多的检测费,这医生自己判断不出病情吗?” “什么都要仪器来检测,那我要医生干嘛?” “……” 众人听后。 都无比气愤。 秦牧的鼻塞,他们都很清楚。 严格来说。 连毛病都算不上。 可即使如此…… 去了趟医院,三百大洋就没了。 “这个是比较正规的,西医治疗成本较高,那家药店也没有卖假药,没办法用生产、销售假药罪把他们送进去。” 秦牧叹了口气,接着说道。 在医药行业里。 许多行为,其实都涉嫌了刑法。 比如说生产、销售假药罪。 这个罪名,指的是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在量刑上。 情节一般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若是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也是刑法中为数不多的最高刑可达死刑的一条罪名。 它的构成,需要满足两点。 即生产、销售假药,以及严重危害了人体健康。 若生产、销售的假药,不存在太大的副作用,则不构成这个罪名。 当然。 这并不代表卖假药可以逍遥法外,它将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只要销售额达到了五万元以上,即可追究刑事责任。 然而…… 这家万安堂,并没有卖假药。 288一盒的药,也在药品定价限制的范围内。 即便是向药监局或者卫健委投诉,也没有太大的效果。 对方敢这么明目张胆的兜售高昂药物…… 摆明了杜绝了所有隐患。 类似的事情…… 其实已经成为了医药行业的惯例。 药店的药物合规合法,有贵有便宜的。 明码标价。 没有欺骗行为。 既不违反《物价法》,也不违反《药物管理法》。 “那我的钱……岂不是拿不回来了?” 苏永年听完,脸色有些不好。 神情有些失落。 他辛辛苦苦一辈子,才存下一点点钱。 可是…… 光治个感冒,就花了近1200。 以后但凡有个小病小灾之类的,岂不是要在家等死? “你之前在药店买的药,是保健品,而不是正规药物,所以刷不了医保。” 秦牧看着苏永年,接着开口道:“其实西医治疗感冒,也可以很便宜的,开个几块钱的治疗药物就能治好。” 这家医院的韩冬庭…… 估计是为了个人牟利,所以没有开低价药。 而是选择开了个保健品药物。 保健品药物只具备辅助效果,不是直管药物。 而且。 保健品药物,不支持医保,所以无法报销。 “啊?” 苏永年瞪大了眼睛,不由愣了一下。 喃喃道:“你的意思是是……他故意给我开的高价药?” 秦牧点了点头:“有好几个国药准字的感冒药物,可以专效治疗感冒,效果非常好,但他却选择给你开288一盒的保健品药物,明显是故意的。” 这种小病开高价药的事情,也是常有发生。 尤其是老年人身上。 愈发普遍。 毕竟…… 相较于年轻人,老人对医生的信任更加盲目。 不会怀疑。 老人也不懂这些药物之间的区别。 说完。 秦牧顿了顿,又叮嘱道:“其实根据韩冬庭给出的开方记录,你可以去卫健委投诉他,钱应该可以拿回来。” 这种开高价药的情况…… 只要己方有证据,一投诉一个准。 钱肯定可以拿回来。 然而…… “开方单子?” 苏永年想了半天,苦笑道:“我去万安堂买药的时候,老板就把那个韩医生开的单子收走了,我没有单子。” “没有单子?” 秦牧眉头皱起,愈发觉得这群人干事滴水不漏。 部分民营医院,无良医生开单子。 让在医院外面的药店买药,再由药店回收证据。 加上药店老板叮嘱,让患者尽快吃完药。 患者在得病的情况下,一般会将所有药都吃完。 这种情况下…… 连药物留存证据都没有,没有确凿的证据。 整个流程,天衣无缝。 就算患者事后发现了问题…… 去卫健委反应投诉,也没有什么用处。 患者根本无法证明保健品是医生开方购买的。 这个韩冬庭开的药方,极有可能还是手写的,未录入电脑的那种。 不可能查不出问题。 很多患者…… 也只能自认倒霉。 想到这里,秦牧深吸了一口气。 至此。 他已经基本可以确定了,这家医院肯定和药店有勾结。 或者说,这家医院的医生和药店有勾结。 三和医院,也是一家私立医院。 在晋城开了十余年了。 名气不小。 而这家药店是三年前才开张的,生意却一直非常红火。 实际上。 医生拿回扣只是整个药品销售回扣链中的一小部分。 一个药品从药厂到患者手中,涉及的链条很长。 药厂、医药经销商、医药代表、物价局、卫健委、药监局、招标办、药事委员会、医院销售、患者…… 而患者买药,一般都要遵从医嘱。 药店经营,和其他行业不同。 其他行业看的是产品的质量、口碑、人气之类的。 而药店…… 看的更多的是则医生的医嘱、开方等等。 因此。 有的药店为了“销量”…… 经常会找许多医生“合作”,让其帮忙“推销”自己药店的某些药物。 并且许以抽成或者回扣。 不然根本无法从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存活下去。 ———————————— ps:今天只有一章。 另外,特地说一下,不用觉得离谱,这段剧情是有法院判决原型的。 /68/68128/18770242.html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