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法庭上。 周全民在双方围绕证据进行阐述质疑之后,沉声问道:“被告方针对公诉人出示的证据,是否还有需要质疑之处?” 陈导光再次看了眼旁边的律师。 咽了咽口水。 摇了摇头。 他已经不敢再质疑了…… 再质疑的话。 说不定又会得到“从重”的奖励。 “既然如此,那接下来,进入自由辩论环节,请双方围绕有罪无罪的焦点进行辩论。” 周全民点了点头。 继续推动庭审的进行。 …… 晋城。 养老院。 院子里,响起了此起彼伏的惊呼声。 “开了眼界了,从重,从重,还是从重,这个陈导光日子可真有判头。” “说实话,不止是公诉人对他印象差,我觉得合议庭的人也对他没啥好印象。” “怪不了别人,只能怪他昨天发挥的太出色了。” “他今天似乎把法律援助律师也给得罪了,减刑的思路估计也断了。” “……” 看着庭审直播。 众人唏嘘不已。 张清源等人纷纷表示大开眼界。 陈导光用实际行动演示了什么叫做不作死就不会死。 如果他老老实听从律师的话…… 绝不会出现这么多的“变故”。 围观的老人中。 万中元收回了目光,也咽了咽口水。 随即看向了身侧本院的“优秀员工”。 忍不住问道:“小秦,这个普通人……和律师的差距,有这么大吗?” 在直播的画面里。 那名法律援助律师选择了装聋作哑,质证环节里,全程都是陈导光在辩解。 然后引出了这么多的问题…… “当然有。” 秦牧点了点头,认真道:“法庭上说的许多话,都具有法律效力,若是前后证词不一致,将失去法院的采信。” “再加上某些环节,双方需要沟通,若是表达失误,便会被对方公诉人或者律师逮到破绽。” “只有专业的律师才知道哪些话能说,哪些话不能说。” 法庭和其他场合不同。 对当事人发言的要求非常高,不允许前后矛盾。 而胡乱辩解,更是会使得当事人的自身公信力下降。 所以在法庭上双标、诡辩是没有用的。 一切都是按照法律逻辑和证据来推断的。 陈导光拒绝了法律援助律师的辩护…… 自身很容易踩坑。 “原来是这样。” 万中元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随后想起了什么,又接着问道:“对了,刚才公诉人所说的……打耳光也是违法行为?” 前不久。 他才把自己那个不成器的儿子揍了一顿。 已经不限于打耳光了。 直接打的坐上了轮椅。 殴打行为…… 若是构成了轻伤,将构成故意伤害罪。 这一点他十分清楚。 所以当时揍儿子,一直控制着力道,并未达到轻伤标准。 但打耳光这件事…… 他一直没怎么重视。 “殴打他人,不管轻重,都是违法行为。” 秦牧笑了笑,分析道:“对方若是执意追究,将处以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治安拘留。” “那……我如果扇自己耳光呢?” 万中元眨了眨眼,突发奇想的问道。 秦牧愣了一下。 有些无语道:“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是殴打他人的行为,打自己不算。” 不止是这个。 就连刑法中的故意伤害罪,也针对的是伤害他人身体权的行为。 自己打自己,甚至自残…… 都不构成违法和犯罪。 但这并不意味着公民拥有对自己身体的处置权。 一些重大的身体权,是禁止公民任意处置的。 最明显的一个例子,那就是贩卖、出售自己的器官属于违法行为。 某店为了缓解日常工作生活中的压力…… 特地推出了殴打套餐。 只要花一百元,就可以在轻微伤以下,肆意殴打店内员工。 只要花一千元,就可以轻伤以下,肆意殴打店内员工。 只要花一万元,就可以在重伤以下,肆意殴打店内员工。 只要花十万元,就可以在重伤范畴内,肆意殴打店内员工。 只要花一百万元…… 顾客殴打的行为,即便征得了被殴打人的同意,也构成了违法犯罪。 万中元听完,露出了恍然之色。 这种轻微的违法行为…… 甚至比平时闯红绿灯还小,更容易为人所忽视。 毕竟…… 如果被陌生人突然打了个耳光,很多人都会忍不住还手。 从而构成了打架斗殴。 而互相斗殴…… 要么是两个人和解,要么是两个人一起拘留。 在这种情况下。 最妥善的方式,就是找证据证明自己挨打了。 然后果断报警。 一耳光虽然轻微,无需赔偿医药费,但对方至少要治安拘留五日以上。 “来了来了,最精彩的辩论环节到了!” “这个律师看样子完全不打算帮忙了,陈导光这个阶段怕是有点难了。” “你们猜猜陈导光这个环节会怎么辩护?” “我只想知道,这个环节结束了,他的刑期会不会突破十年的上限?” “……” 突然间。 张清源等人无比激动,目不转睛的看着屏幕。 神情里充满了对陈导光的期待。 万中元闻言。 也收回了目光,看向了投影屏幕。 聚精会神的看了起来。 这场直播…… 同样让他大开眼界。 经过了秦牧的解说,他对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都有了充分的了解。 以及打耳光等行为涉嫌违法,将处以五日以上的拘留。 只要报警…… 对方就要进去。 而在直播画面里。 庭审活动在周全民的主持下,已经推进到了自由辩论环节。 自由辩论…… 指的是围绕固定争议焦点,双方摆事实,讲证据,佐证所提主张的合法合理性。 “请双方就有罪和无罪,进行自由辩论,辩论期间,请有效发表个人观点,不要胡搅蛮缠。” 辩论开始前。 周全民额外叮嘱了一句。 法庭上。 公诉人很快又站了出来,就陈导光构成的两项罪名,进行了重点阐述。 “首先,被告人陈导光等人,聚众在陈启一家进行堵门行为,非法限制了他人人身自由、动静自由权,时间长达24小时。” “且一次拘禁人数,超过了三人,达到了八人。” “按照刑法相关规定,非法拘禁超过24小时,或非法拘禁三次以上,或一次拘禁超过三人以上,都将构成非法拘禁罪。” “在非法拘禁过程中,陈导光存在殴打举动,行为恶劣,情节严重……” “其次,陈导光等人,在陈启一家门口聚众闹事,影响了陈启一家的生活秩序,导致了……” 公诉人昂首挺胸,沉声开口。 将每项罪名的构成要件…… 都重点分析了一遍。 从主客观的统一、刑法的主旨思想、立法目的等方面出发,重点论述了陈导光等人的行为构成了犯罪。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