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吵架-《救了大明星后她居然想要以身相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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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欸?叔叔你听我说,我们真的不是男女朋友的关系,你误会了,这个房子只是思懿暂时给我住的,她这几天脚受了伤,又发烧了,所以才住过我这边来,这样方便点...”

    李长乐还是坚持的解释着,自己可不能被冤枉,看着这个中年男子的气场,一看就知道是经常训人的。

    王为民看了看王思懿,不确定的问道:“思懿,这小子说的是真的?”

    王思懿在那里面无表情的看着王为民,脑子里还是他刚才说的话,还是那熟悉的语气,熟悉的态度。自己一句话都没有,他们又要开始帮自己做主。

    自己就像一个笼子里的金丝雀,没有自由。自己的生活不能自己决定,就连喜欢的人他们都不能让自己做决定吗?

    感情和缘分这个东西,从来都是老天注定的,为什么自己喜欢什么人,喜欢做什么事他们都想要管。

    王思懿有些累,本来想着自己放弃唱歌,和家里面和解,然后好好的做爸妈的乖女儿,现在她发现她错了。

    就算自己放弃了唱歌,也没有办法跟爸妈和解的,他们的矛盾不只是自己是否喜欢唱歌。

    自己想要的是自由。

    他们想要的是自己的人生在他们那里可以看得到所有的预见性结果。确保自己没有任何的意外。

    美其名曰:这都是为你好。

    可是这在王思懿看来,按照他们的设想和计划的人生,自己只不过是一个提线木偶罢了,自己的爸妈才是那个摆弄木偶的人。

    王思懿终于明白,自己这几年来跟爸妈矛盾是什么,虽然知道,但是她没有办法解决,也不知道怎么解决。

    “他现在还不是我男朋友。”

    王思懿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话。

    听到这句话,松了一大口气。自己家的小白菜还是完好无损的没有被糟蹋。

    但是王为民确实抓住了重点,还不是!也就是说思懿真的喜欢这个臭小子,这个臭小子有什么好的,不行,不能同意。

    “不是就好,你为什么住在这里爸爸也不想多追究了,今天收拾一下东西跟爸爸回家吧.”

    王为民直接帮王思懿做了决定,他不能让思懿待在这里了,天知道待得久了,王思懿真的会给他们弄出一个大胖外孙出来。

    这小子看着就不像是个好人,思懿这么单纯的孩子,见的人还是太少了。

    “我不回去,我就要住在这里。”

    王思懿没有任何犹豫的坚定的回答。

    “你,思懿,不要再闹了。爸爸大老远跑过来一趟,你就让爸爸省点心,跟爸爸回去吧,这里有什么好的,你爷爷也不在了。改天我就打算去把这房子给卖了,以后你不要来羊城了,我们回金陵生活,我给你安排名额进我们学校读书,你想选什么专业都行...”

    “我都说了我不回去了,还有这个房子是爷爷留给我的,你要是敢卖,我就再也不理你们了。”

    王思懿一看到王为民连卖房子的想法都有了,心里一气。

    先不说这个房子是爷爷留给她的,这里有爷爷留下来的回忆。

    李长乐也是在这里住着的,如果房子卖掉了,他去哪里,虽然他很快就不会缺钱。

    但是如果他走了,那可能之前梦中的场景,就会变成现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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