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半年-《诸天:我有熟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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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他嗜杀成性,而是这个时代的确是糟糕透了,那些土匪刀客简直是多如牛毛,尤其是在野外遇到了之后,见到他一个人十有八九就有人动心,想要发上一笔,这也就让他不得不拔刀自卫了。
甚至还有甚者连刀客土匪都不是,可能就几个普通的过路人,在见到他一人之后,也会立马变身劫匪,图财害命。
在这样的情况下,他手上又怎能不沾上同类的鲜血,甚至他还因此而一度不大想去县城出诊,就是为了避免再次杀人。
世道混乱,人心恶毒,周玉晨虽心有戚戚,但也不会因此手软。
这一日,周玉晨再次在双旗镇外纵马狂奔,他也没有一个指定的方向,只管催马前行,走到哪里就算哪里。
他要的只是策马奔腾冲刺的激动,视物极速倒退的兴奋,耳边狂风呼啸的刺激。
这么长时间下来,他也有些明白了为何古代那些富家公子为何痴迷于骑马,因为那种感觉爽爆了。
此时周玉晨胯下的马匹已经不是先前的枣红马了,而是一匹健壮的黑马,这是李瘸子特意带着他去县城马市挑选的。
那枣红马虽然温顺,但年龄有些大了,体力也不在巅峰,初学者骑骑还行,但周玉晨骑术学的飞快,早就已经是老手了。
更主要的是枣红马,毕竟是李瘸子所属的,他虽然跟李瘸子的关系不错,但人要本分一些的,有些东西还是要分得清楚明白,这样双方的朋友关系才能处的比较长远。
所以在能够熟练的骑马之后,周玉晨便告别了枣红马,重新买了一匹好马,当做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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