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可曾见过诈尸?-《混在美漫当刺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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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纽约。

    窗外闪烁着霓虹灯。

    一个足有2米高的壮汉站在窗前,轻轻晃动红酒杯,身上的西装也因为壮硕的肌肉而感觉随时都会裂开。

    他晃动酒杯,干烈红酒入喉,眼睛微微眯着,盯着窗外的车流问道:“这是第几次了,我亲爱的韦斯利?”

    他语气轻快,仿佛在询问一件开心的事情,像是一个绅士说出来的话语,但只有最了解他的男人知道,这时候的金并,已经在愤怒的边缘。

    “第五次了,他第五次杀了我们的人,并且抢走了所有军火!”韦斯利抬了抬眼镜,后背已经被汗水打湿,他曾经亲眼目睹金并在极度愤怒的情况下将一个胆敢忤逆他的手下砸成了肉泥,字面意义上的那种。

    他的老板,是个枭雄,也是个人类中的怪物。

    “所以找出他的下落了吗?”金并转过身,盯着韦斯利,这是他最信任的手下,但最近一连串的失败让他开始怀疑对手的实力。

    在金并强大的威压,韦斯利艰难抬起头,他刚准备回答金并,但下一秒,惊恐的指着窗户外边:“他在那儿!”

    金并庞大的身躯爆发出不协调的灵活,他转过头,一个踩着类似滑板的飞行器,脸上戴着滑稽小丑面具的家伙正朝着自己挥手。

    下一秒,这个小丑踩着滑翔器撞碎玻璃,无数锋利的碎片落在地上,接着被滑翔翼尾部喷出的气浪炸飞。

    金并反应迅速,他抓起一旁的椅子猛地朝小丑丢去。

    小丑轻易躲过,接着从口袋抽出一把泛着寒光的小刀直直冲向暴君金并。

    早早躲在角落的韦斯利不由松一口气,这个小丑竟然敢和金并玩近战?

    作为最了解金并的人,韦斯利知道,他那看起来有些巨大的体格不是因为胖,而是他的身体中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肌肉。

    没有任何一个人近战能够打过他!

    小丑刺客飞向金并,两人的距离飞速拉近。

    “呵。”眼见刺刀逼近,金并巨大的体格爆发出难以想象的灵活,他蹲下身,接着右手上提,一把扣住了小丑脆弱的脖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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