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少安和润叶-《穿越人世间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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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二真名叫田福顺,在田家圪崂属于“福”字辈儿的人。
他和田福堂共有一个老先人,只是到了他们这一代,已经不知道都隔了多少年了,早已没了血缘……
此人长得看起来很富态,破毡帽下有一个光亮而宽阔的额头,身上穿着公家救济的破烂棉衣, 松松垮垮的。一根不知从什么地方捡来的破皮带,一年四季都束在腰里。
烂皮带上吊着一个大烟布袋,是庙坪先前那座老庙里的红牌匾做的,“有求必应”四个黑字至今仍在其上,居然没有褪色。
他喜欢整天在村里村外四处转悠,捡一些没人要的破烂。铁丝头, 废铁钉,烂布条,断麻绳, 坏螺丝帽,破碗碴,碎纸片,不管有用没用,统统的捡回家去,倒在没有炕席的土炕上,像是鸟儿在装饰自己的窝。
他的嘴角会时不时的浮现出一种不正常的神秘微笑,凑到什么地方,不拘是什么场合,那些人正在干什么,说他那句“永恒的格言”——世事要变了!
看到这里,田二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大家都明白了吧。
半脑壳,俗称傻子。在农村,经常会有这样的人,同样的神态,同样的话语,天南海北不鲜见。
至于是怎么造成的, 是生来如此,还是后天造就,没人知道。
文昊前世的县里,就有一个。那人走路虎虎生风,挥臂有力,常常站在县城的十字路口,发表他的演讲,言辞铿锵,手势果决,一副大演讲家的模样。
据村里一些老者的估摸,田二已经七十大几了。在他四十来岁上,同族的人,给他娶了邻村一个白痴女子,想让他生养一个后代,以免他这一门人绝了种。
此举到底是积德……还是作孽?没人能说的清楚,或者也没有人愿说。
结果,白痴女子和憨憨丈夫生了一个纯粹的傻瓜!
傻瓜他妈产后三个月就得病死了,门中人你一把我一把拉扯大的憨儿, 却有一股憨劲,天天出山劳动,而且最爱干重活,因此挣的工分还能维持父子俩的简单生活。
这样的一个人,在这样的时间,出现在这样的会场,受全公社人的瞩目,不能不说……咳……该说啥呢?
田二毕竟是给全村人顶了雷,要不是他,村里总有一个人会站在他的位置的。从这一点来说,可爱的孙玉亭也算是做了一件好事的。
至于田二的诉求,是不会有人关注的,包括他自己。
孙少安读了多年的书,而且现在还读着。一直没停过的平京学习,那么多各种领域的老师教他,眼界和思维早已和村里人不一样了。
至少,在这个时间,他是不会顶硬上,发表自己看法的。从这一点看,他已经超出了县里的那个做官的田福军。
从会场回来的孙少安,夜幕下,坐在场院里的石碾子旁边,抽着他自己卷的土烟,思考着少平带回来的讯息。
由于他的精明强悍和可怕的吃苦精神,又有了学习和眼界的加成,他比剧里早一年,被一队的社员一致推选当了队长。
当上队长的六年多时间里,除了学习,他把全部的心思都放在队里和家里的事上了。田润叶他都关注不多了。
从毕业在城里上班以后,田润叶回村来的时候就少了,除了一年一度的平京学习,他们几乎没有独处时间。
但不论是她上中学的那些年,还是后来当了教师,只要她回村来,都要给孙少安的祖母拿一些吃的,到他家里来看看。
每次见面,俩人也总在一块说一些话。她给他说城里的各种事,他给她说乡里的各种事。不管他说什么,她总是非常有兴趣地听他说……
不过,一切也都仅此而已了。
小时候,说她是他的“媳妇”的玩笑话,再也没有人说了。真正懂事的人都知道,这的确是个玩笑。
总之,谁也不会再记起他们小时候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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