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舔狗-《穿书后成为病娇大男主的心尖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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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拼命解释之时,外边传来几下叩门声。
百里荣侯在门外,规规矩矩的,“三小姐,我有事想跟您说,方便进来吗?”
他跟冬桃不一样,懂规矩有分寸,从没在他们闭门说话时突然打断。
晏水谣想想就让他进门说话。
百里荣手里拿了块抹布,他一跨过门槛,就回身把门合严实了。
然后走到水盆旁边,伸手进去沾点水,放进嘴里尝了下。
“这水有问题,里面被人加了蜂蜜。”
晏水谣一愣,她也用指尖沾水尝了口,的确有点超出清水本身的奇怪甜味。
她脸色一变,若连日以来,都是用这种水擦拭伤口,也难怪怎么用药都不见效果。
“你是怎么发现的?”
晏水谣蹙眉问他。
“您看。”
百里荣一层层摊开手中的抹布,白色纤维里有芝麻粒大的黑虫在爬行。
“我昨日午时去柴房旁的井窖接水,正碰见冬桃端了水盆往回走,她走得急,在拐角与我闷头迎面撞了下,水溅到一些在我腰间挂的白布上。”
他晚间回房,换衣服时发觉下摆沾有水渍的地方,爬了些黑色小虫,再一检查,抹布翻开来的细缝里也全是虫子。
“应该是循着甜味爬上来的。”
百里荣低声揣测,“我想了一晚上,我每日做一样的活计,那天没什么特别的,只有撞到冬桃的那一下,她盆里的水不小心泼我身上。”
而通常冬桃中午去的打水,都是用来给闫斯烨擦洗伤处,换药时用的。
“我知道了。”
沉默地听他描述完,晏水谣面色越发冷凝,“去把水端出去,再换盆干净的来。”
百里荣退出房间,空气中一片静谧。
闫斯烨敞在外面的伤口还在冒血珠子,但他感受不到疼似的,面色如水平静。
仿佛反复受伤愈合,再受伤,是十分正常不过的事。
反倒晏水谣,没有往日讨好他时的叽叽喳喳,此时正垂着毛茸茸的脑袋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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