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而对于刘泰格而言,第一种模式最为稳妥,他们唱片公司最没有风险。 但是他们也知道凌风现在只是一个工厂底层的打工仔,他不可能掏出那么多钱来。 刘泰格和苏丰年俩位投资人一度考虑过第二种投资模式:买断。但是凌风不接受,他不干这种一锤子的买卖。 最后,双方都退一步,进入洽谈第三种合作模式。 首先是唱片的销售分成。 当下业内大多是三七或者二八分成。 考虑到是双方第一次合作,而且凌风也是第一次首发唱片,毕竟前面的投资都要刘泰格他们那边来,而且资源似乎也在掌握在对方手中。 后面大家折衷了一下,双方谈下来的分成比例是:凌风25%,投资方振华唱片75%。 双方最后的焦点是版权问题,刘泰格想要拿下《依然是我(忘情水)》与《kopi-luwak》这两首歌曲的版权。 关于版权问题,双方分歧很大。 对于凌风而言,这个条件他是绝对不会答应的。 唱片销售已经他只能拿小头分成,如果版权再给对方,他还玩个屁啊。 但刘泰格非常看好这首《依然是我(忘情水)》,感觉有大火的潜质,《kopi-luwak》也就算了,对于这首《依然是我(忘情水)》他似乎势在必得。 万一这首《依然是我(忘情水)》将来像韩宝仪的那首《粉红色的回忆》那样火了,那后面可都是白花花的银子啊! 双方一开始争执不下,最后大家在友好气氛中再次各退一步。 凌风初步答应让振华唱片公司管理《依然是我(忘情水)》与《kopi-luwak》这两首歌曲的版权,并享有25%的版权分红收益,合作年限为五年。 刘泰格也答应,他会动用手头的全部资源推凌风的新专辑。 目前市面上歌手发行的专辑,一般而言至少需要十首歌,里面主打的也就是一两首歌曲,其他基本上是为了凑数的口水歌。 当下,刘泰格看中的是凌风当下创作的《依然是我(忘情水)》与《kopi-luwak》这两首歌曲,其他八首凑数的口水歌让凌风随便写写好了,他根本不在意。但嘱托凌风千万不能把好歌放进去,如果有好歌,留着。 万一凌风的首张唱片将来火了,下一张专辑再用。 下午大家的洽谈非常愉快,对于凌风,刘泰格感觉如获至宝。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