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六章 天狂有雨,人狂有祸-《老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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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

    烟头在接触到大超皮肤时,火光变得明亮,最后熄灭。

    很多不懂事的非主流,小混混都喜欢烫烟疤,认为那是潮流,就像某些中学生喜欢在自己的胳膊上,用壁纸刀刻上心上人的名字一样,当时觉得酷,其实,土又傻。

    我看到大超在胳膊上也有几个明显的烟疤,连成排,就像奥迪的车标一样。

    既然他这么喜欢个性的烟疤,我就送他一个独特,更个性的。

    按灭香烟,我伸出左手,抓住了大超的头发,将他向胡同里拖去。

    无论他怎么挣扎,拍打我的抓住他的手臂,我都不会松开。

    “松开我,你他吗知不知道我大哥是谁,我大哥是毛豆,我大哥要出狱了,你...你动我,我大哥不会放过你的!”

    再次听到毛豆的名字,我依旧保持着鄙夷的态度。

    别看大超对于他的大哥自信满满,但我不屑一顾。

    还是那句话,一个扒手的大哥,做着小偷生意的家伙,能算什么大哥。

    市里有那么多赚钱的项目,他都挣不到一份,只能去做小偷的生意,这算什么江湖大哥?

    我在市里,还有许老板这个背景呢,一个锒铛入狱的毛豆,算个球。

    “你大哥,哼,他算个鸡、八。”

    我语气不屑的哼出了这句话,毛豆,名不见经传的扒手大哥。

    在我这位正直气盛,事业也在新的转折点上的江湖大哥眼中,我没看得起他!

    “你...你混江湖的,你不知道我大哥?”说出这句话时,大超的惊惧都少了一些,反而是震惊,和不可置信。

    这让我有些好奇毛豆,他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你大哥算根葱啊,你咋不问问你大哥,认不认识我秋哥呢?你吗的,什么毛豆八豆四季豆的,他敢给你出头,我就让他变成豆渣!”

    蒋志楠跋扈的声音,怒斥道。

    “你..你们会后悔的!”

    不顾大超的威胁,我将他拉倒胡同内,丢在雪堆上。

    “拿家伙来,办人!”我吩咐道。

    今天这个人,我准备亲手办,若不是他那一脚,我手臂的烫伤不会加剧,是他让我体会到人间炼狱般的痛楚。

    除了打麻药的那一晚。

    接下来的几天内,我都常常因为手臂的痛,从梦中醒来,那种汗水直流的痛,让我终身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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