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8 典型的法盲-《那年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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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门口的执勤的警卫,没有一个不认识梁进仓,以及他这辆伏尔加的。
因为梁进仓跟冯副局长很熟,来过几次,警卫看到他的车,自然是主动放行。
冯长民现在是主管刑侦的副局长。
见梁进仓来找他,冯长民一点都不意外,笑道:
“我就知道你快来了。
我看到那个打人的叫梁三仓,又是梁家河的,就猜到是不是你弟弟。
过去看了一眼,又是个小梁进仓。
不过那小子够狠啊,这是准备把人打成肉泥吗!
还有那两个小当兵的,脑袋都被打破了,包扎完了还在叫嚷着要去打人。
既然这么厉害,也不用住院了,都一块儿带到刑警队来了。”
“人家是军人嘛,那叫轻伤不下火线。”梁进仓道,“我弟弟那混蛋就是个愣种,不敢惹,惹毛了就跟人拼命。
不过只要不惹他,脾气还是挺好的。”
冯长民盯了小梁好几秒,笑笑:“你意思是说,你弟弟本来脾气挺好的,这是因为被人惹急了才下此狠手的?”
“好好的在卸货,突然来了十多个手持凶器的小流氓,二话不说上来就打,搁谁不急?肯定要拼死反抗!”
“当个人的财产和生命受到威胁时,可以进行反抗。”冯长民说道:
“这件事的麻烦在于,你弟弟是追出好远才把人打倒在地的。
无论如何不属于正当防卫。
要是在门市里面打的就好了。”
“先不管在哪打的,首先是对方在毫无理由的情况下突然打上门。”梁进仓说道:
“而且是纠集数人,手持凶器。
因为对方有重大过错在先,所以才导致对方重伤的后果。
我弟弟即使不属于正当防卫,最多也就是个防卫过当吧?”
冯长民沉吟道:“这个我现在还真无法回答你。
不过小梁永远是小梁,引经据典,思路清晰,我看你不当律师屈才了。
你说的这个因果关系很对,对方确实具有重大过错在先。
虽然被打成重伤,但对这个案件应该负有很大的责任。
你弟弟责任相对小一点。”
“该负的责任我们绝对不会逃避。”梁进仓说道:
“但是就这个案子来说,我一点责任都不想让我弟弟负。
那个被打成重伤的雷云江,冯局长应该还有印象吧?”
冯长民点点头:“印象很深。”
“我觉得他应该是你们公安局的老熟人。”梁进仓冷笑道:
“以前的时候他是专门敲诈勒索学生的专业户,派出所的常客。
他爸爸雷永德被派出所罚得后来只能写欠条。
因为他持续骚扰我妹妹,为这事我还找过你。
可他就是个滚刀肉,大事不犯小事不断,气死公安局难死法院。
咱们实在是拿他没办法。
后来逼得我给妹妹转了学。
就这种人简直是死有余辜。
现在还在持续为非作歹,要是我弟弟因为打了他负刑事责任,我一万个不服。”
“你打算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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