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8 告死状-《那年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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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刚抓住大仓的肩膀,使劲晃了晃:“对嘛,这才我们兄弟应该说的话,对于坏人,你越老实,越忍着,她们越放肆!”

    “对,忍无可忍,再不忍了!”

    “那赶紧回去,叫村里人千万不能放了那对狗-男女!”

    “已经放了,”大仓说道,“我刚才回村的时候听说,三里庄的村干部和姓王的弟兄们,把那俩人领回去了。”

    “怎么能随随便便就放了呢?”建刚又暴跳起来,“放虎归山,这不好弄了!”

    “也不是随便放的,他们交了罚款,写了认错书,保证书,包括村干部都在上面签了字。”

    建刚深恨晚回去一步:“那也不行——”

    “那都是小事!”大仓说道,“就是没放,咱们也不可能回去把那俩混蛋弄死。”

    “那怎么办?”

    “那俩人干的事,够枪毙了。”大仓目光坚定地说。

    啊!

    狗咬和建刚都大吃一惊。

    他们从没想到这个茬。

    在他们的思想观念当中,冤有头债有主,出了事情,就是凭各人的实力对决。

    从来没想到还要动公安局这一层。

    “可是——”建刚迟疑道,“咱叔给人家写了欠条,自己都在欠条上承认强奸了,舌头长在他们嘴里,到底怎么回事全凭他们说,这事说不清道不明啊!”

    “法盲啊!”大仓戳了戳建刚的肩窝:

    “我命令你,回去找法律方面的书给我自学。

    没让你当律师,就是让你多明白点事。

    就咱叔这事你要从头到尾看好了,好好学学。

    那对男女如果不让咱叔写欠条,也许还死不了。

    但就是因为那张欠条,就能足够证明他们敲诈勒索一万块钱,这就是证据,是铁证。

    现在可是严打,你有没有听说偷一块钱被判死刑,抢了个帽子就判死刑的?

    当然那都是刑罚过重,可对于那对男女来说,敲诈勒索一万块,这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还有私设公堂,滥用私刑。

    于法于理,他们都该死。”

    建刚和狗咬听得都很懵。

    不过又感觉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

    他们一下子听不懂,这情有可原,毕竟受时代局限,他们还是所见所闻太少了。

    大仓却是知道,到了后世,有的敲诈勒索案不好定罪,就是没有最直接的证据。

    尤其是数额问题,嫌疑人咬定数额很少,甚至不承认敲诈勒索,单凭受害人的指证很难定罪。

    但是,有的“聪明人”,敲诈完了还让受害人写个欠条的,那可就是铁证了。

    大概王光棍和周寡妇,就属于那种聪明人吧!

    当然,到了后世,只要没出人命,也没有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敲诈勒索即使数额很大,一般也不会判死刑。

    可是,对于周寡妇和王光棍来说,在当今社会,这个年头,能一下子敲诈一万块。

    别说在农村,就是到了县城,或者说现在整个东昌县,敲诈勒索涉及如此大数额的,那都是绝无仅有。

    而且敲诈对象还是一个可怜的老光棍。

    只能说,在这个年头,周寡妇和王光棍绝对属于那种利欲熏心,胆大包天,肆意妄为,作恶多端,道德极为败坏的人。

    罪大恶极,不死绝对不足以平民愤。

    大仓拿起刘媒婆那份口述记录,对狗咬说道:“叔,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吧?我就是要替你去告周寡妇和她男人。”

    狗咬勉强点了点头。

    不要说他一个老光棍,就是换了任何一个农民,一旦说到要告状,要摊官司,他们就有一种天然的抵触思想。

    何况狗咬给人写了欠条,承认强奸。

    在他的认知当中,自己的罪过比周寡妇和王光棍要大得多。

    既然大仓说那俩人要枪毙,那自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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