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隐情-《重生人世间,从为郑娟寻亲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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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天和郑娟一起将三人送出了胡同,临别时,薛梅对陆天说:“陆天,你不准欺负我女儿。”

    未等陆天开口,郑娟接过话来:“妈,我愿意让他欺负,欺负一辈子都愿意。”

    ……

    接下来一个星期,薛梅把林晓晓和崔中奇留在了太平胡同。

    除了帮着郑娟分担家务外,还有一件事要做,

    等到郑大娘睡着后,接替郑娟在家照顾郑光明。

    有了林晓晓和崔中奇在家照看弟弟,郑娟也能抽出时间,好好陪陪母亲。

    当然,郑娟对外的身份是薛梅在吉春当地找一名路引,在手续完全办妥之前,薛梅不想平生波折。

    与母亲相聚这一个星期,自己的父亲、母亲包括振邦集团的情况,郑娟了解了大概。

    作为上校军官的父亲与母亲薛梅在吉春成亲,当时父亲三十二岁,母亲二十岁。

    成亲三年后,也就是在吉春解放前,生下了自己。

    离开吉春,三年后母亲又产下一个弟弟。只是弟弟两岁时,因病夭折。从那时起,母亲便再没有怀上孩子。

    十二年前父母到了香港,成立了振邦实业公司,也就是今天振邦集团的前身。

    因为家里没有男丁,父亲娶了一个偏房,希望能延续香火。未料到的是,偏房连生三胎,都是女孩。

    现在,郑家的亲生父亲徐振邦病重,某种意义上讲,徐家的香火已经断了。

    一旦父亲过世,未来的振邦集团何去何从,都是一个未知数。

    薛梅急着回香港,也是担心董事长一旦离世,振邦集团会出现混乱。

    当然,薛梅跟郑娟讲的都是表层的事,更深层的事,薛梅并没有跟女儿细讲。

    因为自己大女儿失踪,儿子早亡,尽管薛梅是正室,不过在遗产继承方面却不占优势。

    虽然偏房的三个孩子都是女孩,

    有,总比没有强。

    故而,薛梅才调动所有的人脉,想尽一切办法,要在吉春找到自己的女儿。

    幸好,这一次得偿所愿了。

    ……

    幸福的日子通常过的很快,一个星期,一转眼就过去。

    薛梅知道自己对女儿亏欠的太多,真想多呆些时日,多陪陪女儿。可是香港那边同样需要她在,她不能多留。

    离别时,薛梅留给郑娟三千元钱,并且向郑娟保证,一个月内,定会办好几个人去香港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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