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首次宣传-《我不做律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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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八章首次宣传

    随着林焕展现出来的强大吸金能力,s.m公司也是没有吝啬自己的投入。

    林焕和他们自己培养的艺人是两码事,他们也清楚大陆的艺人普遍情况,如果真按照韩国国内那样和艺人九一、八二、七三的分成模式,林焕绝对让他们有多远滚多远。

    因地制宜,特事特办。

    而且林焕因为要求自由度,已经给了他们很大的可操作空间,分成上也是赚到了很多。

    这段时间来,林焕接取的各种邀约赚到的价值即使是s.m这么一个老牌娱乐公司也是为之震惊,太离谱了!

    和林焕这短短一个月赚到的价值比起来,公司的火爆组合真的不太够看。

    倒也不是这些组合不如林焕,而是国情问题。

    在韩国再火,赚到的钱也只是那么一点。

    在中国小火一把,赚到的钱都是一个天文数字。

    韩国艺人花了几个亿买了一栋楼都觉得很震惊,而国内的艺人呢?

    他喵的光逃税的税款就几个亿甚至十几个亿。

    什么概念?

    不需要太细致的计算,就用不太准确的最高额四十税收来计算,逃了几个亿的税款也就意味着,收入至少十个二十亿。

    而且,像这样的艺人网红都有合法避税的法子,再加上税收也不是直接乘以百分之四十那么简单的计算方式。

    这也就意味着,实际收入会更高。

    所以,艺人网红一旦火了,短期收入就能吊打s.m公司成名已久的偶像组合。

    这并不值得意外。

    名气高低是一方面,吸金能力又是一方面。

    林焕这短短一个月给s.m创造的价值,让s.m包括李秀满在内的高层都有些后悔。

    后悔什么?

    签约的时间太短了!

    林焕不想签长约,s.m也不知道具体会是什么情况,只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双方签约时间只有一年。

    也就是说,一九年的十月,一旦s.m拿不出打动林焕的价格,他必然会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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