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八章 不知不觉的处境与江熠的选择!-《只是来凑个数,我成冠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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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接着,江熠更在心中,细细推演了一番。

    身为一个新的男艺人,今天真的喝下了酒。昏迷了,被肥猪女资本大佬睡了!

    那到时候,男艺人醒来,能咋办?

    一个男的跑到警察局报案,说被一个丑胖女老板强奸了?刑法上,对于男性被强奸,好像根本没有怎么定义?

    一个女艺人跑到警察局说自己被男老板强奸,很合理,警察也比较重视。

    一个男的报案,真的能行吗?江熠不太懂法律,但好像法律并不怎么保护,男人被强奸的事情。

    再说了,男艺人身为一个公众人物!

    如果真的闹大了,男艺人的形象也毁掉了!

    被一个肥猪女老板潜了、睡了,他的女友粉们,还能继续粉这个男艺人吗?不犯恶心吗?

    最后,这肥猪女,再许诺一些演艺资源上的好处!男艺人对于这个事情,也只能忍了!

    这么想着,江熠心中更再度发寒,可以说,一个正常的男艺人,被樊英彩这样下药睡了,第二天被她许诺一些好处之后,也大致只能选择忍了。

    所以,很有可能,这个樊英彩,靠这种手段,睡了不少的小鲜肉!

    毕竟,看樊英彩这肥猪一样的身材,还有满是肥肉与浓妆的脸,估计想要靠自身的魅力得到男人的喜欢,很难。

    可能久而久之,就心理扭曲了。

    加上身居天鸿娱乐的高层,拥有了权力!可以拿捏手底下这些小鲜肉们,自然就心生歹念。

    最后可能一再得逞,就在这条路上,一发不可收拾了。

    毕竟,有一些小鲜肉私底下也乱得很,可能对跟丑女老板睡一晚,也并不介意。

    还能因此得到资源,反而更加开心呢。

    就算是真不喜欢樊英彩的,最后可能看在资源的份上,也就忍了。最多下次防着她罢了。

    而现在,这个一再得逞的樊英彩,把主意打到了他江熠的头上!

    ……

    “对了,王竞他为什么在这里?”这时,江熠更是注意到了王竞,坐在靠近樊英彩的座位上。

    接着,江熠猜想,可能王竞已经被樊英彩睡了?想到这里,江熠心里不由犯恶心。

    替王竞犯恶心。

    接着,江熠又想到,之前王竞好像还提醒了他。虽然江熠系统也已经提醒了。

    但不管怎么样,王竞还是这样做了,这让江熠顿时对王竞有了一些好感。

    ……

    当然这时,江熠想着,自己应该怎么办?

    “能不能悄悄报警?让警察来,把这樊英彩给逮个正着?送她蹲大牢?”这一刻,江熠最先想的是这个。

    这样一来,也能为王竞报仇!

    随后,江熠不废话,直接站起来说道:“不好意思,樊总,先失陪一下,我先上个洗手间。”

    然后!

    江熠就直接离席!

    走近了卫生间。

    然后!

    江熠直接拿出手机,低头搜索:【男人被强奸能不能报警?】

    然而!

    得出来的结果,让江熠一阵蛋疼!

    结果里显示:

    【根据刑法规定,犯强奸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对于奸淫幼女的,以强奸罪定罪并从重处罚。】

    但是!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强迫与女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在我国还不针对男性来执行。】

    所以!

    得出结论:【男的不能告女的强奸,只能以故意伤害罪定夺!】

    “淦!!!”江熠在心里忍不住大骂了一声。

    ……

    当然接着,江熠又搜索了一下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得出结果是:

    【(一)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二)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等。”】

    之后,江熠不由思考起来:“所以,我还要不要报警?如果一旦报警,我就彻底得罪了樊英彩,也彻底得罪了天鸿娱乐!樊英彩更是天鸿娱乐的老总樊天鸿的亲妹妹,天鸿娱乐在娱乐圈势力那么大,我以后,在娱乐圈的路,走得将会千难万险!”

    “而且,这包厢里的监控,很有可能已经处理了,看这樊英彩的样子,不可能是第一次了!当然,有可能她以往应该很轻松能得手,事后也没有人报过案,所以,她的警惕性不一定会高。”

    不得不说!

    这个时候,江熠纠结了起来。

    是不是要报警?

    一旦报警,事情就闹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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