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章 连败两人-《刺客伍六七魔刀千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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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的情况有些意外。箭击在脖子上的玉佩,产生了一个小小的爆炸,被行刑的最后这个小女孩消失了。那位最强的弓箭手因失手而被立即逮捕。与此同时,月光透入水下,唤醒着一具几乎濒死的身体。

    这几个月,作为族长的女儿/全族的公主、童年时代起“天底下最可爱孩子”的标杆、被月光点中的能力继承人,所有这些饱受期待的形象都随着她一天天增长的敏感、倔强和抵抗而坍塌。

    当她发现人们开始有点讨厌她,她也反过来疏远他们。然而,这场屠杀终止了她跟他们之间的所有关联。

    是否该谴责自己?

    那丝光透过她眼睑的时候,她回到了家族里的花园,最后一次,她逃避夜祭,父亲出乎意料没有发火,他对她说:我们魔道之人是非常强大的,一度,我们被人认为是弱势的种族,无用之物的生产者,期望落空后的多余人,但我们最终会出人意料。

    因为我们永远不会失去自我。我的女儿,你也会是这个种族的缩写。如果你可以在战争中活下来,我也只要你保持自己,保持自己就是保持这个种族。

    她感到自己的眼泪,却无法触摸,它们和冰冷的水光融在了一起,紧接着,月光朝她涌入了仿佛难以控制的巨大能量,她睁开眼睛。虽然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但她决心抓住那块渐行渐远的玉佩。

    日之塔背后爆发出强光。

    目睹者感到震慑,他们也并不知道,这是月亮对太阳的信件,柔和对刚强的顽抗,平衡世界的征兆。

    巍峨的长城,古老的奇迹。谁建造了它?谁守望着它?谁在它身畔长眠?谁又因它的庇佑,最终获得幸福呢?

    沈梦溪所珍藏着不知真伪的半本家谱中,有着祖先对这个问题的答案。这是贫穷的混血魔种所引以为豪的东西。

    “为寻求幸福西去的神明,他们的足迹留下这条道路。

    我们追随神明的足迹,想要去往幸福之所。在经历乱兵,疾病和漫长旅途后,身背长枪的混血魔种猎人引领我们来到长城。从此以后这里就是我们的家。”

    按照家谱所记载,沈梦溪的祖先就此安顿于长城之下。他们清理关楼,升起旗帜,酿造美酒,甚至以爆弹清理石堆时,还偶然挖出过奇怪的大块头机关。

    一代又一代,长城的旗帜变幻为河洛,昔日荒芜的田地被开垦,矗立起座座城镇。带来一切繁荣的正是长城守卫军,也是沈梦溪的向往和渴望。半本家谱让他坚信自己是长城之子,而长城之子终究会归于长城。

    可现实里他的美梦显得滑稽可笑。至少没人相信长城守卫军会招揽这么个衣衫褴褛,个头小小的混血魔种。

    集市开启的日子里,沈梦溪也摆上简陋的摊位,出售自己制造的爆弹,却无人问津。

    “告诉你们,这可是俺的家传技艺。别看这么小一块,但威力足以炸穿玉城的矿坑!”

    “吹牛的小孩,当新年放烟火呀。”

    “是呀是呀,官府怎么可能允许售卖真正威力巨大的爆弹呢。”

    “天下第一精通机关爆弹天才不需要谁来允许!”暴躁的沈梦溪试图证明自己,然而陡然扔出去的爆弹只吓哭了一个小孩,引线还没有燃尽就被一只灵巧的手掐灭。

    个子高高肩背猎枪的少年抱起哇哇大哭的弟弟,轻轻拍着肩膀安慰他。这对百里兄弟在镇上的信誉显然比沈梦溪高很多。

    于是围观群众一片欺负小孩的愤怒谴责声中,自己也还是小孩的沈梦溪只能抱头落荒而逃。

    “可恶可恶可恶。”沈梦溪蹲在矮崖边,眼巴巴望着长城。半本家谱就揣在怀里。

    “看来,你很向往长城啊。”

    温文尔雅的声音在背后响起。沈梦溪回过头,不知什么时候,身后立着一个方士,服饰精致的与此地格格不入,绣着牡丹的暗纹。手里还提着壶酒。

    “总有一天,我会加入长城守卫军。”沈梦溪气鼓鼓道。不知道为什么,方士的话音有种魔力,让人不由自主敞开心扉。

    “我曾经认识某个家伙,也很擅长机关。”方士眺望着远处的长城。“本是最后一次祭奠,没想到……恐怕也是种缘分吧。你愿意跟我同往长安而去吗?”

    “不想。”沈梦溪毫不犹豫拒绝了。“我要留在这,我会回到长城。我会在长城出人头地!”

    方士像沉浸在回忆中般微笑着,并不因这拒绝而生气。他看着沈梦溪,但瞳孔里闪烁的光芒又似乎穿过他的身体,望着遥远的彼方。

    “加入长城守卫军,就是你梦寐以求的幸福吗?”

    “是!”

    “那么,按我说得做,你会如愿以偿的。”

    清香扑鼻的美酒被郑重倒在土地上。一次,两次,三次……沈梦溪不由得随着方士双手合十,闭目祷告,希望先祖大人保佑自己实现心愿。

    之后的日子里,沈梦溪反复试验改进自己的爆弹,等待着方士预言的时刻。时光流逝,果然镇上张贴告示,宣布守卫军将领苏烈同意与长年占据云中漠地商道的玉城领主联合举行关市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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