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1章 楚相借灵兵-《我在春秋当暴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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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因为楚晋之争,这几个月来从楚国流通进灵国的商品和钱财,多是用以物换物的方式来的。
这让徐灵很不喜欢。
因为有楚国那么大体量的经济体,与灵国做买卖老是以物换物,这导致铜钱的购买力一直无法提高的太多。
因为以物换物依旧有市场,而且购买力和价值也不低于铜钱。
顾舟做了很多方针,但都没有解决好这个问题。
看来,
还是得徐灵自己出马。
“寡人的意思是,咱们签个合约,从今往后,楚国只许用我大灵这种铜钱做买卖,以物换物的方式就废除掉吧,楚相以为如何?”
沈庄懵了一下。
他仔细想了想,
这种泊都铜钱,价值也不低,作为硬通货来交易,是完全可行的。
只是他摊了摊手:“实不相瞒,楚国铸币稀少,已经全部用于战争了,想要新铸,也需要大量的时间。”
徐灵笑道:“楚国可用实物换铜钱,国君府担保,吃掉贵国半数的商品,如何?”
沈庄诧异。
还有这等好事?
楚国的商品,竞争力不高,和灵国商品比起来,买的人也很少。
因此即便是做买卖,楚国生产的东西在灵国也不好卖。
所以,楚国商人才大量用楚国商品来和灵国商品以物换物。
现在徐灵既然想要废除以物换物,改用泊都铜钱作为唯一货币,楚国当然是喜闻乐见的。
这种货币流入楚国,也会刺激到楚国的经济。
何乐而不为呢?
沈庄点点头:“既如此,外臣可做主,与灵公签订此合约,并担保绝不违背!”
徐灵:“很好。”
……
只好,
徐灵与沈庄签订了合约,沈庄盖的是楚国使臣的大印,公信力是不低于楚王本人的。
而且,因为这些年灵国重视签合同,导致其它国家也逐步的重视合同的作用起来。
那种一言不和就撕毁合约的事,近年来也很少发生了。
合同签毕,一式两份,沈庄带走,回到楚国。
楚穆王见到,哈哈大笑,虽然不知道灵国在做什么,但他们既然有能力帮忙消化掉楚国生产出来的商品,那不是很好吗?
因此,也同意了合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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