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心灵手巧的女婿-《七零之穿成男主他嫂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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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母看了一遍,对林三叔道:“炕太小,这炕柜放不下。弟妹一直跟大嫂争这个,你抬回去给她使吧。”

    当初分家赵全美霸占她的嫁妆,表面说得好听,其实还是威胁,她想房子都被占去,这点家具也没什么,索性都给她换平安。

    林三婶看二嫂不要,她就跟赵全美争,自然争不过。林三叔家只有三个闺女,被赵全美明里暗里不知道笑话多少,惯常笑话的就是“老二家俩羊癫疯都比你家仨闺女强”,一骂骂俩,为此闹得不说话。

    既然和大房闹掰,那二房三房自然要多团结些。

    她和三房并没有矛盾,有也就是闺女被赵全美挑唆觉得三婶不好,闹过一点不愉快。

    林三叔见她不像客气,便道:“我拿工分和你换。”

    他两口子能干,三个闺女也能帮衬,吃饭比小子少多了,所以家里也还宽裕的,拿工分换个炕柜,婆娘很定乐意,她到如今还惦记没个合用的炕柜呢。

    干部们看矛盾解决差不多,都各自散去,老书记还得去看看林富金,估计得开介绍信去公社卫生院接骨,村里看不了。

    周自强在院子里瞅陆正霆,“你还挺能。”

    套小马驹、套牛犊的那本事,可不是谁都能学会的。

    陆正霆看着他,不接话而是跟他道谢。

    周自强扯着嗓子,脸上有些不自然,“谢我什么?我照顾菀菀是应该的。她穿开裆裤的时候就和我一起玩儿呢。”

    陆正霆看他表情,笑了笑。

    这时候林菀过来,“强子哥,我要买品相好的草药,你帮忙发动村里孩子们,挖了草药交到我娘家来。”

    周自强惊讶地看着她,“菀菀,你真懂医术啊?”

    林菀:“那还有假,我学呢。”

    周自强见她那般自豪,也笑起来,“成,你说个收草药的标准,什么样的货,多少价格。”

    林菀就回忆了一下,说了一些常见草药,地黄、荆芥、防风、红蓼。益母草等她都要,反正系统不嫌弃。大批量的收过来,她可以挑选以后能入药的,现在她有系统帮助,能够从一大堆里准确地挑出药性最好的。

    她又沟通39帮她补充一下。

    周自强皱眉,“这差不多的野草你都要啊?牲口和猪都不稀罕吃,你可别亏本啊。”他不懂这个,因为林菀说的很多都是野外随处可见的,要是孩子们挖这个,比给牲口割草还省事呢。

    林菀笑道:“当然不会。一大堆也就一分钱两分钱的。”

    周自强就告辞先去找孩子头儿说这事儿。

    一般鲜的十斤到二十斤能赚一两分钱,看品种和药性。不过社员们不懂药性,也不太分得清,基本都混在一起,所以价钱会低不少。就算这样,孩子们也乐意,毕竟这是额外赚的。他们给村里割草喂牲口,一大筐草是两个工分,不给钱,乡下社员要赚分现钱不容易。

    等周自强等人走后,林菀和陆正霆商量住一宿。今天这么大的事儿,她得留下安排一下,给爹娘稳稳。

    她拿了本子给他看,却发现他一直盯着她看呢。他看她的时候格外专注,漆黑的眸子让她有点晕,她笑了笑,晃了晃本子,“看这里啊。”

    陆正霆依然盯着她,“我想看看你说什么。”

    林菀惊讶地看着他,“看看?”她恍然大悟,“你想学读唇语?”

    这可不容易呢,毕竟口型和声音不一样,发音有诸多不同,口型却很多近似。

    要读唇语,单纯靠读自然不行,需要对一个人的说话方式有所了解,知道那人的常用词等,这样就事半功倍。

    林菀便凑近他,放慢速度,缓缓道:“住一宿。”

    陆正霆看得分明,却故意说错。

    林菀很有耐心地继续说,尽量让他猜到。

    她唇瓣红润嘴角微微上扬,和他说话的时候总是带着一种温柔的感觉,甚至是她不自知的温柔,她看向他的眼睛清亮含笑,让他心里浮上酥酥的感觉。

    他忍不住想抬手碰触一下她的嘴唇,感受一下它们的温度和娇嫩。

    不过,在他修长白皙的手指沾染上她温润的气息时,他立刻撤了回来。“住一宿?当然能,咱家你说了算。”

    林菀惊呼,“你猜对了!你太了不起了!”

    他本来就能根据他的情绪猜一些简单的句子,比如她惊讶、疑问、生气等,他都会感受到。但是,今天这句话却是不涉及情绪的,他竟然也读对了,真了不起。

    陆正霆清冷的眉眼染上些许柔软,“只能读亲近的人,别人不行。”

    林菀慢慢地说:“我们多练!”

    陆正霆:“好。”

    林菀就去跟爹娘说。

    林母怕委屈了女婿,毕竟家里这样的条件呢。林父就说去三叔家借住一晚,他们家两盘炕,到时候让陆正霆和三叔一炕,林菀跟着三婶和妹妹们。林母又怕闺女和三婶不对盘,到时候闹脾气。

    林菀立刻打消他们顾虑,“娘你放心,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不会再耍脾气的。”

    三婶虽然有毛病,但是人不坏,赵全美却是坏得很呢。

    解决了住处,林菀又说晚上请老书记、周队长、林会计他们吃饭,毕竟帮了忙都是人情。

    两人也同意,搁以前他们不做这个想法,家里吃没的吃,哪里好意思请客啊。

    今日拿回林菀的聘礼,里面有粮食,另外当年林富强结婚借的钱也还了,有钱有粮才有底气。

    只是没鱼没肉,总觉得没个请客的样子。

    林父:“谁家有那不下蛋的鸡,咱去买一只来,到时候连肉带汤加上菜炖一锅,客人吃,孩子们也跟着改善改善。”

    林父从少年时候在外面跑,也算有见识的,只要手里宽裕向来不抠搜,也会安排吃喝。

    林母:“后头他嫂子家,有只母鸡总抱窝,去年就不下蛋了,她整天说杀了也没舍得。我去问问。”

    林父就说他去跟三弟说一声,顺便去推磨,“闺女爱吃你擀的面条,我多推一些面,你顺便买些鸡蛋回来做浇头。”

    两人商量着请客的事儿,多少年没这样的机会了,看看院子里的闺女和女婿,夫妻俩很是感慨。

    他们有种不真实的感觉,跟做梦一样呢。闺女真是不一样了啊,嫁人以后懂事了。

    不过想想她是被陆正琦那混蛋伤了才不得不懂事的,两口子也心疼,然后对陆正霆也就越发感激。

    林父:“哎,就是腿脚……”

    林母:“我看他比多少腿脚好的还顶事呢。菀菀跟他,也算是误打误撞,两人的缘分。”

    林父也就不纠结了,“说的也是,正霆是个好男人,有担当会疼人,你也多嘱咐嘱咐闺女。”

    可别再惦记那个混蛋,要和陆正霆好好过日子。

    林菀在院子里和陆正霆说晚上请客的事儿呢。

    陆正霆:“行,我帮你邀请老书记他们。”

    林菀笑起来,他咋这么善解人意呢,虽然她肯定也可以请来,但是陆正霆请就会更正式一些,毕竟现在大家都觉得陆正霆可以帮她娘家撑腰。

    陆正霆看着她,“走吧。”

    林菀:“外面不好走,坐驴车吧。”

    她和爹娘说一声,让小明光在家里,她和陆正霆出去走走。

    小明光一言不发,站起来就跟上,走了两步回头看看自己的小包袱,见林菀的布包也在那里呢,他又扭头跟上。

    林菀看他那样,就任由他跟着。

    出了门,陆正霆要去套车,林菀跑过去,“我来。”

    陆正霆就教她。

    驴很温顺,林菀按照陆正霆的指令吆喝它,套好驴车,陆正霆单手把小明光拎上去,自己也收了双拐坐上去。

    毛驴是钉了脚掌的,走在石板路上,发出清脆的塔塔声。

    路上不少人,遇到他们都热情地打招呼,看向陆正霆的眼神也敬畏起来,再不是之前看指指点点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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