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案子审结得很快。 能不快吗? 案犯带着主犯自首,有苦主,有首告,前因后果时间地点人物事件事事说得清清楚楚。 那个县令和他的小舅子,本来是这个案子比较多难的一部分,但是,郡守出马有什么难的?就算这县令身后有条什么线给他保驾护航, 但梁王殿下亲自过问的案子,黄于意还在意他背后的势力吗? 那当然是一查到底,掀个底朝天。 这么一来,掀出来的事还不少。 不仅只南樟县县令有问题,兴化府的知府,也被南樟县令送的礼物给砸倒了,就算有人越过南樟县令往知府衙门告状的,也被兴化府知府挡下来。 难怪这帮土匪们能做到安然无恙地在南樟山当起了土皇帝,不得不说, 南樟山土匪四寨主龚左波是个人才,可惜没用到正道上。 甚至,如果不是他们这次劫了夏元飞的货,杀了商队的兄弟,惹来了沐清瑜,也许再过几年,仍然在过着逍遥日子。 毕竟,他们一向做的是杀光抢光,人已经灭了口,没灭口的也劫上了山成为他们的玩物,消息自然传不出去。 黄于意的雷厉风行,仅两天,就把这件案子结了。 匪首黄鹏义四人罪大恶极,手中人命无数,凌y虐妇女,丧尽天良。虽然大多数已经没有苦主, 但从后山起出的尸骨,以及现存苦主的口供, 判五马分尸之刑!三日后行刑!其于南樟县购置之房产,所藏之银钱,皆充公。 匪众黄老三之流三人,虽手中无人命,但行入歧途,为匪首帮凶,杖三十,罚苦役三年。 兴化知府宋钟,受贿贪墨,与罪匪沆瀣一气,罪加一等,摘去乌纱,剥夺官身,抄家,财产充公。流放三千里苦役,家眷子女连坐随行,三代不得科举! 南樟县令张冠希, 收受贿赂,包庇治下凶匪, 与凶匪分赃。任职期间,中饱私囊,鱼肉百姓,贿赂上官,罪在不赦,抄家,财产充公。摘去乌纱,剥夺官身,判斩刑,三日后菜市场行刑,家眷子女充作官奴,三代不得脱藉。 南樟主薄于傲天,勾结土匪,扰乱治下,抄家,财产充公。判斩刑,三日后菜市场行刑。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