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但一看,桌上一双筷子也没有。 “我去拿筷子。” 说完,他逃也似的推着轮椅出去了。 路繁花刚刚将鸡汤端过去送给阿牛他们。 因为人多,他们家的碗不够,她就留了小半锅鸡汤出来,然后直接连瓦罐带鸡汤一同端了过去。 另外再给他们配了三只干净的碗,让他们自己分着喝。 乡下人,一般也没这么多讲究,非得一个人一个碗。 她送完汤回来,正想把刚刚分出来的汤端进屋,他们自己喝,没想到就看到陈默从屋里出来了。 “怎么了?”她问。 陈默想起自己刚刚不自觉脱口而出的话,再看见路繁花,耳根不觉有些泛红。 他不自然地看向旁处,道: “忘了拿筷子。” “啊,那个,我忘记跟你们说了,炸鸡和薯条直接用手拿着吃就行了。” 用筷子吃炸鸡和薯条,那还有什么意思? 就是要用手拿着吃,吃到得劲儿的时候再往手指上那么一舔!那才叫享受啊! “用手?”陈默虽然意外,但也并没有觉得有什么。 路繁花端着汤,三人一同返回了屋内。 孙和平看了眼陈默空空如也的手,眼里闪过一抹戏谑: “不是拿筷子去了吗?” 难得啊,他此生居然还有机会看到老大“落荒而逃”的样子。 这值得他回去跟那帮臭小子们面前炫耀好几年了! 陈默状似不经意地道: “这东西是用手吃的,不需要筷子。” 孙和平一愣,用手? 他倒也不是讲究,只是……放着筷子不用,指明要用手吃的,这还是头次遇到。 “怎么,你还嫌弃啊?看不出来你还是个讲究人,但炸鸡和薯条就要这么吃才过瘾!” 一旁的路繁花给几人一人盛了一碗汤,说着,率先动手拿了一块炸鸡,大大地咬了一口。 只听一声轻微的“嘎吱”声,一股喷香霎时溢满了整个房间! “咕噜——” 孙和平不受控制地咽了口口水,顿时再也顾不上什么讲究不讲究了,立刻拿起了一块炸鸡,“那我就不客气了!”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