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孟华的位置在座舱倒数第二排,和里弗斯一起。 里弗斯是落选新秀,先是签的双向合同,随后转为正式合同。 赛季初他曾获得不少上场时间,可惜一直没打出来,最近的状态也是一落千丈。 在以前,成为这样的酱油球员,就是孟华的梦想。 不想现在,他在队内,已经有压制里弗斯的趋势,成为球队的宠儿。 前排的詹姆斯嘻嘻哈哈,和队友大声说笑着。 球队刚刚一分险胜,战胜的还是联盟领头羊,大家的心情都非常不错。 这是种强烈的心理暗示,我们球队以前大的烂,是因为没磨合好,一旦度过这段时期,我们是无敌的。 nba的赛程,紧张而残酷,作为带头大哥,必须懂得合理利用时间,调节队内气氛,让队友轻松上阵。 孟华本来想躺平睡觉,最后一节他打满12分钟,还疯狗般和敌人撕咬,体力消耗巨大。 可是见老大要唱歌,他情商再低也不敢躺,身体前倾,假装听得津津有味。 一曲终了,他自然是猛烈鼓掌,哪怕詹姆斯的歌喉很一般。 这成功吸引到了詹姆斯。 “华,你也来一首。” “对,我们想听听汉语歌。”浓眉附和道。 镁国人都爱在公开场合表现自己,这方面是孟华的弱项。 可他不敢不唱,他必须融入这种气氛,想了想,他引吭高歌,唱了首《亚洲雄风》。 一曲唱罢,詹姆斯带头鼓掌,其他队友也跟着鼓掌。 孟华稍稍松了口气,能以如此粗糙浑厚的歌喉获得掌声,说明队友挺喜欢他。 下了飞机,又坐半小时的大巴才到酒店。 光是路上就要消耗很多心神,孟华暗暗决定,一定要练好体力。 打一场好球远远不够,常规赛一般都是82场比赛。 如果进入季后赛乃至总决赛,比赛场次基本破百,没有体力支撑怎么行? (本章完)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