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案件的新思路-《警察陆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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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法律怎么学的...”游少华吐槽了一句:“这还得抓紧学啊。”
“哦哦哦,那12小时,不就是到凌晨了?”
“我们晚上十一二点就给不问了,给他安排休息的地方。他今天坐我们车来的,肯定是明天早上再回去了,我这边晚饭、早饭都给他准备好”,游少华道:“有两个有价值的新线索,和你共享一下。一个是陶万宇和张涛确实有点小矛盾,但是并没有和张涛互骂,这一点他就是不承认;另一个说,陶万宇提到,他女儿陶雅文和村子里的一些小混混走得比较近,言外之意是她女儿的证词不可信。她女儿是未成年人,当时询问的时候,她母亲也在场陪同,所以她女儿的证词他也应该知道。”
“那我明白了”,陆令点了点头:“这个事情,既然是发生在今年,说不定,和这些小屁孩都有关联。”
“这个不好说”,游少华道:“我们明天,再去带一个人过来。”
“明白。”陆令道。
挂了电话,陆令手很冷,但还是第一时间搜了一下法律。
这才明白:
根据《刑事诉讼法》,询问证人不得超过12小时。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询问证人和传唤嫌疑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陆令又记串了,他以为询问证人也可以24小时。不过,根据这个法条,陆令也终于明白为啥之前都在村里问了。
陆令感觉自己必须快速学习法律了,起码要把《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搞清楚。
琢磨了半分钟,陆令搓了搓手,去了隔壁屋子。
“有事?”王所问了一句。
“没事。”陆令摇了摇头。
这个屋子比较小,陆令想了想,去门口让李勇和李文成把电暖气搬到这个屋子,一起过来坐着,还能暖和点。李勇二人立刻照办。
李美玉之前状态不太好,被王所开导了这么久,也就好了一些,陆令打算直接在这开始问。回到李美玉的家里再问也不见得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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