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进军令-《天之炽之帝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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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书中提到,将全国土地改称“国田”,即废除土地私有制,实行土地国有制。有土地的一些地主,朝廷不会没收,但此后私人不得买卖,只能与政府交易。
而对于那些没有土地者,按户籍分配受田,承包耕种,但要承担一定的义务,比如服兵役。
农民失去土地是由于日益严重的土地兼并,而土地兼并的根本原因还在于土地买卖。
国田制规定土地国有,不准私人买卖土地,便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被抛出土地的现象,有田地的农民,加上早已颁布一年之久的“十五税一”政策,自然不会有人去造反。
楚子璇此举,虽然比历代统治者高明,但显然是在挑战天下地主士绅,这道诏令一发布,必然遭到大小地主所有者的强烈反对。甚至会有部分地主、官僚举兵反抗,如前世当初对付王莽新政的土地国有制那样。
为此,帝国政府特别规定:如果有人敢于攻击国田制度,煽动群众破坏法令,则将其流放至西部行省和各行省,挖战壕挖矿还有修路,没收一切土地和财产。
除了废除原有的土地政策,朝廷将会实行新的地税政策,往后渐渐废除农税!
以后大夏的工业会有质的飞跃,加上商业的繁荣,农税在帝国财政中占到的比例将会越来越少,废除农税,更容易使帝国富裕强大。
而没有经历过战乱的地方和没有天灾的地方,一律实行摊丁入亩。有天灾的地方,免税一年,而战争期间被波及的行省,免税两年,损害较为严重的行省,免税三年。
免税期间,无论什么农税还是商税,朝廷一个铜板都不收,百姓安心休养生息,恢复生产。
帝都洛阳。
德胜楼,大夏商人联盟会主厅内,数百名各省富商齐聚在此,开会听课。
“将所有钱庄、票号重组为大明中央银行,以中央银行为主导对全国“金融”业进行革新,促进帝国金融业的发展......”
念完这句话,商会会上的李大彪面露疑色,他实在不明白诏书中的“金融”二字为何意?
李大彪环顾左右,最后将目光看向皇夏集团的总经理吴江,客气的询问道:“吴总,您执掌皇夏集团财权,是祁王身边的红人,还办过“商会联合生产公司”,您觉得帝国颁布这条政策究竟是何意?”
见状,众富商也抱拳道:“请吴总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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