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何方妖怪?-《劫灭之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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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黎的话让秦岚忽然想起了“遗书”的内容,母亲被血雾吞噬,莫非就是为了保护原主?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恐怕原主在四岁时就已经被血雾盯上了。

    4岁!

    22岁!

    中间相差18年,为何会相差这么久呢?

    如果说上一次是母亲代替的,那这一次,又能找谁代替?

    秦岚直接否定了这个方法,转而向白黎问道:“如何能让血雾不带走我?你上次是怎么做的?”

    “我用我的斗气逼退了它,然后拼命地跑,就活了下来。”

    白黎说得轻松,但秦岚听过后,脸直接白了。

    这就尴尬了。

    白黎的斗气可是霸王斗气,外加上斗士的身体机能本就提升到了一个极其夸张的程度,他连人一根手指头都比不了啊!

    左眼的能力倒是可以让时间短暂的减速,可也只有5秒钟的时间,5秒钟,他又能跑多远?

    三十米,四十米?

    恐怕根本不够。

    怎么办?

    秦岚感觉自己又被逼到了绝路。

    “有没有什么法子,能让我短时间内增加速度的?最好两天内就能学会的。”

    白黎轻哼一声,甩了个好看的白眼道:“不可能!除非有仙丹。”

    果然,没有速成的轻功秘籍。

    想跑得快,绝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做到的,总需要一个过程。

    可问题是,他才穿越来几天啊,就算从穿越的那一刻起就锻炼身体,两天后也不会提升太多速度的。

    以白黎的速度作为标准,百米恐怕也就2,3秒,那真的跟飞一样。

    普通人就算博尔特附体,也绝不可能达到这个水平的。

    秦岚有些欲哭无泪,这可真是火烧棺材,逼死人。

    难道这回真的要交代了?

    “你问的事情,我已经回答了。带我去找钱!”

    白黎才不管此刻秦岚的内心有多么的煎熬,仍心系着她的金条。

    “知道了!走吧!”

    一时间哪里想得出救命的办法,秦岚只能先兑现自己的承诺。

    两个人大晚上的压马路,这倒是挺不错的机会,只可惜,秦岚两天后可能就没命了。

    现在跟人家谈情说爱,未免也太不负责任了。

    “对了,那个九头蛇的杀手叫你小白?他认识你?”

    秦岚忽然想起了那个苏参谋,那王八蛋称呼白黎那么暧昧,也不知道有没有死翘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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