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3章-《我要做太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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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朝的颜之推就曾记载他有个远房亲戚,娶了许多婢妾,每当他们将分娩时,就派人守候在产房门外,若生下女孩就拿出去弄死,根本不会顾及产妇的心疼和哭泣!
宋朝的苏轼也在《与朱鄂州》中说道:“岳、鄂之间,田野小人,便养二男一女,过此即杀。尤讳养女,辄以冷水浸杀。其父母亦不忍之,率常闭目以手按之水盆中,咿嘤良久乃死。”
元末《郑氏规范》中说:“世人生女,往往多至淹死。”
“多”、“盛”、“成习”往往成为描述溺女的常见词语。
“比户而计,实无一户之不溺”,“溺女之家,十常四五”,还有“乡愚多溺女,岁以千计……”
这样类似的史料记载可以说数不胜数,
明初依旧是“生女多不举”、“弃女者载道”的局面。
而溺女成风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想要得一个男孩儿!
因为他们认为“初胎生女,如不溺死,则必连育之女,而得子必迟,所以完婚即期得男,有生女者当必抛溺。”
历史上曾国藩母亲江家,如果家里先生的是女孩,就杀掉她。
江家洗女的传统延续了六代,繁衍了二十八个男孩,却没有一个女孩活下来。
据说曾国藩外公江佩霖当大女儿生下来后,就把他丢弃在地上,想要让他冻死饿死,可是当他大半夜前去观看的时候,发现女儿仍然还活着。
这个时候就想要拿石头把她砸死,可是一时失手石头砸到了自己的脚,他突然觉得这是上天的警告。
也觉得这个孩子实在是太可怜了,于是就把她收养起来,并给她起了个叫怜妹子的小名,长大之后下到曾家,生下了曾国藩兄弟。
而这些全都是为了生出男孩,继承香火!
“来人!立即把他给我拿下!”朱允熥按住怒火下令说道。
“干什么!你们干什么!我没有触犯大明律法,我烧死的自己的孩子,你们要干什么!我到应天府去告官!”
员外还在挣扎,可是很快的就被朱允熥所带的护卫拿下捆绑起来,一团破布塞到了他的嘴中。
朱允熥看着周围围观的百姓,心生恼怒的说道:“尔等都是为人父为人母!都是爹娘所生父母所养!看着这个狗贼收拾自己的孩子,你们竟然无动于衷!”
“没有一个人出来劝阻!简直铁石心肠!你们不是喜欢看热闹吗?明日午时到西市去看!到时候要当众把他烧死!今后谁敢溺婴,一律从重处置,绝不姑息!”
瞿陶上前两步,大声喝道:“让立即让应天府尹捉拿相关人等!无关之人速速离开!”
百姓看着朱允熥一个个不敢说话,纵然不知道他的身份,可是他身边一个个目光凶狠的带刀侍卫,告诉众人此人是自己惹不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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