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九十八章 法律博主-《书中自有颜如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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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陶霖啧了声,“我都给你提示了,还不赶紧去,你不想实习顺利结束?不想实习结束前在法庭上发一次言?”

    赵思雨嘴角抽抽,但陶霖这话拿住她的死穴,乖乖回了自己的座位,实习要紧。

    中午下班前,终于再次整理出了一份读后感。

    “这回应该可以了吧?”她握着双拳,这已经是第四次重写了,陶霖之前总是不说到底哪里不对,搞得她只能反复重写,直到今天还没有通过。

    要是他这次还是不给通过,她就去找乔律师——请教_(:з)∠)_

    正想着,陶霖的对话框跳出来,【还是有点不对哦^_^】

    “!!!!!”

    她的脸瞬间扭曲,为了这个东西他已经好几天没睡好!今天还听取了他的想法,为什么还是不对!!

    她双拳砸在桌上,怒气值极速攀升的时候,陶霖发来一个链接,【看看你跟人家的差距。】

    “啥?”她点开链接,“rachel?”

    她知道这个微博主,是一个挺有名的法律博主,她的微博还关注了这个人。

    rachel的许多观点都非常有参考意义,以她的了解,这个rachael,如果不是一个很优秀的律师,就一定是个资深法官。

    往下看才知道,rachel今天上午更新了一篇长博,谈到的人物,正是最近跟他们打擂台的林兴易。

    “林兴易先生我其实很早就有注意过,但久闻其人,因圈子不同,未多有关注,只知道林先生是个敢说之人,对人性方面有诸多探讨,是位值得尊敬的勇士。很多粉丝询问我对于此事件以及各方当事人的看法,大家知道我是个法律工作者,我的观点更倾向从法律角度来解释,下面就是一些我的个人观点……

    ……李某复仇杀人案,复仇在我们传统文化中带有侠义的色彩,人们对这种行为也较为宽容,但是在法治社会,不论是何种形式的杀人都是不被允许的,复仇杀人在法律中,重点不是复仇,而是杀人。

    激情杀人跟故意杀人量刑不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过失致死跟故意杀人致死的量刑也不同,你们看,刑法并不武断严苛,而是给予了多方面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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