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六十四章 证人邹乐-《书中自有颜如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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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不认可遗嘱复印件的真实性。”原告律师道。

    复印件不可以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需要有其他佐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或者对方认可才有法律效力。

    姜芮书翻了翻被告提交上来的鉴定结果,道:“除此之外被告还有第一次遗嘱原件的鉴定结果,与复印件鉴定结果一致,两者可以印证。”

    “原告对遗嘱原件的真实性也不认可。”原告律师再次道。

    这简直是耍赖皮,有遗嘱原件的时候原告不认可,遗嘱被损毁还有复印件,原告又不认可复印件。

    姜芮书说道:“虽然复印件不能作为证据,但举证期间提交上来的复印件,在上次庭审的时候,原告没有对复印件的真实性提出异议。”

    原告律师道:“因为我方不认可遗嘱的真实性。”

    “但是原告承认复印件的真实性,那么复印件就可以作为有效证据,现在复印件的鉴定结果表示遗嘱就是被继承人的笔迹。”姜芮书直指关键。

    “审判长,原告不认可被告提交的遗嘱,除了不认可其真实性外,也不认可其合法性。”

    不具备真实性的证据自然也不具备合法性,姜芮书觉得这个律师要么逻辑不清楚,要么就是要放大招了。

    很显然,是后者。

    只见原告律师看着他,提出了申请:“审判长,原告方申请传唤证人邹乐到庭。”

    邹岚特意往对面望了眼,看邹岩什么表情,见邹岩眉头紧锁,脸色严肃,似乎十分不高兴,不禁有些得意,邹岩肯定没想到自己会找邹乐作证,好戏还在后头呢。

    姜芮书将两个当事人的反应看在眼底,将视线转向法庭入口。

    这时,证人在法警的引领下慢慢走进法庭,十五六岁的少年,个子不高,大约一米七出头的个子,十分清瘦,他可能是中午请假过来的,身上穿着校服,戴着大大的黑框眼镜,刘海很长,几乎要遮住眼睛,从进来就一直低着头看地板,似乎有些拘谨,看着就是个腼腆内向的呆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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