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二章 加油-《书中自有颜如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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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她远离伤害源就是这个官司最大的价值,不能因为无法百分百确保新的监护人比他妈妈更好就因噎废食,李逸寒说的不错,的确制度不够完善,但这是一个过程,总要有人去走。”
他在法庭上说的开先河不单纯是为了说服法官,中国的父母总是能仗着自己是父母就理所应当地控制孩子,将孩子视为私有物,再多的不是也抵不过一句“终究是你爹妈”。
肆无忌惮不过是因为不管怎么作都不会失去父母的身份,如果当父母的权利会被剥夺,就不会有那么多理所应当的伤害和逼迫。
“你这是让徐雨澄为法制进步添砖加瓦啊。”姜芮书叹气。
“所有人都不是徐雨澄,都不过是站在成人的高度,自以为是认为这样或那样对她好而已,没有什么不同。”
姜芮书忍不住轻轻笑了声,发觉自己竟然被他说服了,不过要真正说服她可没那么容易,“你这是歪理,法律区分了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就是因为有些人不具备自我判断的能力,需要心智更成熟的人去做出相对准确的判断,相对准确的判断不意味着完全准确。”
“如果我是徐雨澄,我一定会解除监护关系。”
“你这是以己度人。”
“你不会?”
姜芮书张了张口,却没能做出回答。
她扪心自问想了想,答案并不复杂。
“……我会。”她有些无奈地给出回答。
“七八岁的时候能决定自己人生的方向并且清楚的知道这对自己意味着什么?”在这一刻他们的身份仿佛倒置了,秦聿才是法官,而她是被询问的当事人。
是的,她能且清楚。
因为在她八岁的时候,她也曾经做出过一个决定,那就是……她希望父母离婚,从八岁到十六岁,最后如她所愿。
离婚协议书是她一手起草的……
“好吧,我被你说服了。”姜芮书坦率地承认了自己想法,“但你说服我没有用,你得说服审判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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