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五章 辩论-《书中自有颜如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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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要为姜大橘争取抚养权和探望权呢?”她没事找茬。
“国内没有相关法律支持你的主张,就算你是法官,也只能依法不能造法。”秦律师也不是吃素的。
“假设有这样的法律呢?”
秦聿觉得她这个问题很无聊,这种法律不管在哪个国家都不会存在,可还是顺着她的思路做出了回答:“我奉劝你不要这么做,否则我会以墨玉的名义先起诉姜大橘性侵,罪名确定后,面临刑罚的犯罪无法抚养孩子,这时起诉抚养权归属,在孩子妈妈无犯罪记录且有良好生存环境的情况下,孩子必然归孩子妈妈所有,至于探望权,作为母亲被侵害生下的孩子,它们父亲的存在对它们而言是一种伤害,见面不利于孩子成长,可以依法中止其探望权。”
姜芮书点头,思路很清晰,如果是真实案例稳赢没问题,但这可不意味着她会输,“你要考虑到作为猫咪作为非智慧物种,发情期交配是它们的本能,不能照搬人类的行为规则,猫咪交配普遍存在强制性,姜大橘与墨玉结合不应构成犯罪。”
“如果将猫的种族习性作为立法依据,公猫不抚养孩子是惯例也应该写入法律,不尽责任便没有权利,相应地公猫不应享有抚养权和探望权。”
“公猫不抚养孩子是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但非绝对性,这属于私权,不具备伤害性,应受法律保护。”
“公猫的种族天性注定了不擅长抚养孩子,比起母猫,公猫们的基因遗传中缺乏照顾小猫的本能和耐心,极易在抚养中造成小猫受伤甚至死亡,抚养权和探望权归属以对孩子有利为原则,所以公猫不应享受抚养权和探望权。”
“ok,抚养权归母亲所有,但是探望权仍然应该赋予父亲,因为父亲可以向孩子传授生存技巧,这是利于孩子的。”
“生活经验和捕猎技巧可以由母亲教授,猫科动物的幼崽大多由母亲传授生存经验。”
姜芮书却笑了,“但是这不妨碍父亲对孩子的照顾,不是吗?既然不妨碍,就应享有探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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