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章 天台上的杀手-《特种狂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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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边天,你还没有跟叶枫交过手吧?想跟他交次手吗?”李艳珠跟半边天走到山洞的转弯处的时候,他便停了下来。

    半边天是个身手非常好的人,他的身手在李艳珠之上,至于他真正的能力水平如何,只有李艳珠一个人知道,因为尚未有人能够所半边天的全部实力发挥出来,原因很简单,那就是跟他交手的对手,基本都被他给杀了,从来没有人能够逃过他的锐剑之下。

    与其他人不同,这个半边天最擅长的是使剑,不过他的剑谁也不知道藏在哪里,只有在跟人交手的时候,他才会使出这把剑。正是这把剑,往往就让对手措手不及,他的出剑速度非常快,快到肉眼无法看清的速度,通常与他交手的人,在看到剑光的那一刻,他的生命也就就此终结了。

    “我早就想跟叶枫见一面了,这个家伙害得艳姐你进了监狱,非死不可!”半边天对李艳珠是有着那种情愫的,所以对于任何伤害李艳珠的人,他都觉得不可原谅。

    因此叶枫在他的心里,早不已经被判了死刑了。

    “好,也正好可以让你看看叶枫的真正实力,带上几个人吧。叶枫不是一般的人,以防万一,你要多加小心。”李艳珠很清楚叶枫的身手怎么样,虽然半边天的身手也不差,但若真是跟叶枫比起来,谁胜谁负,还真的难分上下。

    不过,半边天却婉然拒绝:“不用,我一个人就足以杀了他!等我的消息吧。”

    说罢,半边天转身就离开了。

    天色慢慢的黑了下来,整个城市都被黑夜笼罩着,叶枫此时正在医院里,看着跟植物人一样的诸葛琳。

    叶枫就坐在床边,看着诸葛琳,他的脸上没有任何的表情,但眼睛里却满是少有的柔情。

    “当时我怎么就没有在你的身边呢?如果我当时在你身边,你就不会这样了。”看着眼前昏迷不醒的诸葛琳,叶枫有一种自责万分的感觉,他觉得这个责任在自己。

    像那天晚上的那个情况下,他第一时间应该赶到诸葛琳旁边的,但他并没有。对于之前的人生,叶枫觉得自己的人生,虽然算不上特别的成功,但也算不上失败。不过,这件事情让叶枫觉得自己的人生特别的失败,就算之前是再如何的成功,只是这一件事情,就可以把他之前的人生里所有的功绩都给抹平。

    在古代的武功里有两重修炼办法,一种是循序渐进,一个武者通过慢慢的训练,把自己的功夫提升起来。而另外一种则是一种爆力的修炼之法,习武者学到了一招可以在瞬间爆发出无敌能量的神功,将对方给击溃。

    诸葛琳的这一次中枪事件,对叶枫来说,就算是被那种绝命的武功给打中了,并且打叶枫打成了重伤。

    带着对诸葛琳的惭愧,叶枫走上了天台,他手里拎着一打的啤酒。

    此时正是午间十二点,月光还算明亮,天台之上,夜风拂过,从叶枫的脸上扫过,让叶枫感觉一种莫名的清凉感,不过他的心里却是极为的冰寒。

    想起那天晚上的事情,叶枫心里学一阵阴冷,只闻一声“彭”,叶枫拉开了一瓶啤酒,一口便将一整罐的啤酒给喝了。叶枫是很少喝酒的,白酒不喝,啤酒也少,通常只有特殊情况下,他才会喝酒,比如说战友结婚,或是遇上了喜事。

    从来没有一个人坐在一个地方喝着闷酒的习惯,今天是叶枫第一次坐在天台上孤零零的喝酒。一口喝完,叶枫大叹一口气,然后抬头看了看月亮,那月亮映衬着的正是他此时的心痛。

    这一刻,叶枫终于找到了对付他的武器。这种武器不是刀不是枪,而是情,这是打败叶枫最为有效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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