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七杀棍-《方外之消失的八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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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首的那名警官一愣,瞪了她一眼道:“什么绑架?什么妇女儿童?”

    孟蕙语:“我就是妇女,儿童在那边抱着呢,刚才有人想绑架我……”

    警官已经看见了巷子里的情景,皱着眉头走过来道:“那不是王老四的饭店嘛,怎么大白天的,又有人打架斗殴了?”

    丁齐看着这位警官走进来,又看着他走进饭店,拿着棍子、抱着孩子没说话,也没有任何多余的动作,仿佛只在冷眼旁观。刚才那位被门帘闷住头又让丁齐打翻的男子,应该就是饭店的老板,那位领头的警官走进去掀起他身上盖的门帘,大声问道:“王老四,这里怎么回事?”

    王老四估计已经听见那警官在外面说的话,挣扎着喊道:“打架斗殴,是打架斗殴!也不知道哪来一个疯子,冲进饭店把所有人都给打翻了,就连吃饭的客人都被打了!”

    警官走出屋子,冲丁齐吼道:“你是什么人,这些人都是你打伤的吗?还不快把凶器放下!”另外两名警官也一左一右站在了丁齐的背后。

    丁齐能有什么动作,他手里还抱着个孩子呢,这个姿势就显示了自己没有攻击性和危险性,另另一只手把棍子松开了。

    他看着那领头的警官道:“孙达警官,你还没有调查清楚,就想给问题定性吗?”然后又一指孟蕙语道:“我曾经是境湖大学的老师,今天碰见这伙人想绑架我的一名学生,我把她救了下来,这是正当防卫与见义勇为。”

    “正当防卫?”那位孙达警官呵斥道,“正当防卫用得着持械打伤这么多人吗?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以前认识我吗?”

    丁齐不紧不慢地答道:“街道的治安宣传栏,贴着你的照片呢,下面还有你的手机号码。至于正当防卫,我当然是正当防卫,而且还是无限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无限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丁齐懂法律,回答的就是标准条文,这方面可抓不住他什么破绽。至于这位孙达警官,丁齐的确在二十分钟前刚刚见过他的照片,就是在社区的治安宣传栏里贴的便民服务卡。孙达是下口街道派出所的治安警,这一片就是他负责的辖区。

    这一片地方的名字有点奇怪,叫下口街道,丁齐也没搞清楚还有没有上口街道。

    丁齐此刻心中有一股怒意升腾,伴随着一种暴戾情绪,但是被压住了。这名孙达警官显然是认识饭店老板的,在他负责的辖区倒也是正常情况。可是孙达的态度不善,丁齐能感觉出来,这名警官一来就想把问题定性为打架斗殴,而且对丁齐的态度很恶劣、感觉很厌恶。

    这位警官到底是怎么想的,只有他自己清楚,但丁齐当然很生气,凭什么?他的确是见义勇为救下了孟蕙语。要说动手,说句实话,那一棍之后,是饭店里的人冲出来先行凶的。

    孙达警官吼道:“你说正当防卫就正当防卫呀?惹是生非的混混我见得多了!”

    这时地上已经有人挣扎着坐了起来,看着孙达道:“警察同志,我们不认识他,这家伙冲进饭店就把我们全给揍了,谁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丁齐尽量保持着冷静,声音很清晰地反问道:“谁家的饭店,准备着凶器、绳子和迷药呢?”

    饭店门口落着几样东西,有匕首、软索,还有一个口罩。丁齐本能就感觉那口罩上一定沾着迷药,至于是不是这样,反正警察已经来了,拿回去鉴定一下就行。关键是他现在绝对不能改口、松口,让面前的警官有糊弄过去的机会。

    王老四一哆嗦,随即喊道:“这不是我们的东西,都是他的!”

    那对老夫妻也坐了起来喊道:“我们饿了,就是想要点吃的,想让这位小妹妹请我们吃点东西,没想到这家伙冲过来就打人!”

    这伙人显然是老手,也可能早有准备,反应过来之后纷纷开始反咬丁齐并装无辜。孟蕙语也意识到事态不对了,在一旁叫道:“不是这样的,刚才我给他们钱想走,他们不让我走,还要把我拖进饭店里,是丁老师路过把我救下来的,里面就有人拿着凶器冲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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