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五章 审判-《雾都侦探》
第(1/3)页
深海团的人大部分在市长死后不久撤离伦敦,但不要忽视还有一个人被警方掌握了身份并且没有被灭口.他就是在汉娜毒投案中杀死奎克的凶手。汉娜聘请三名侦探调查毒投案,西摩成为杀害奎克的嫌疑人,梁袭扔掉奎克案,返身回里拉酒店抓到钻石耳坠。第三名侦探可兰特留在一帆酒店,协助贝克破了奎克谋杀案。
在梁袭登山时,贝克给梁袭打来电话,说明了情况。凶手名叫普桑。
梁袭,刀锋等人都认为普桑已经潜逃离开英国。期间梁袭也有过疑问,深海团撤离的时间为什么是在市长遇害六天后?梁袭没那么黑暗,没想到黑暗会会将可能暴露的深海团成员灭口。转回头再想,梁袭认为深海团延迟撤离的原因有可能也在寻找普桑。普桑知道黑暗会的手段,在身份暴露后,他没有选择相信战友,而是就地潜逃。
不过这完全是凭空猜测,梁袭只是偶尔闪过这样的念头,并没有深究。
距离市长遇害已经过了八天,距离追击175飞机已经过去两天,一名剑桥郡的农场主在晚上九点开着皮卡,放着音乐回自己的农场。在车灯的照明下,农场主发现了道路异常,缓慢开车到近处一看,只见一个人趴在道路中间不醒人事。
这人就是普桑。
普桑被送到剑桥郡医院,医生发现他身体有很多伤口,其中包含枪伤。由于没有药物消炎,普桑身体多处部位溃烂乃至发臭,最要命的是普桑得了败血症。好消息是,入院10个小时后,未发现其脏器衰竭。能不能救回来,就要看普桑的造化。
这种事肯定要报警,警察一查,是刀锋要的人,立刻联系了刀锋。刀锋连夜派遣红河行动组乘坐直升机到达剑桥医院。在和医生进行商议之后,在上午十点左右,通过医疗直升机将普桑送到伦敦的玛丽亚医院。
下午三点,玛丽亚医院确诊普桑患真菌败血症,即使对症治疗,其死亡的可能也超过50%。目前各数值稳定是因为普桑身体素质非常优秀。时间为48小时,48小时就会得出死和活的答案。卡琳晚餐时候和梁袭说明,要治疗败血症,需要大量用药,败血症本身会引发身体器官衰竭,首当其冲就是肾脏衰竭。药物剂量越大,对肾脏的负担就越重。主治医生准备用机器代替肾脏进行治疗,但治疗手段带来的风险仍旧很高。
梁袭鸭子听雷公的听完,慢慢点头举拇指,表示经过自己缜密研究之后认为:这个医疗方案非常好。
由于在餐厅,卡琳还是忍住了将梁袭抓过来揉捏的冲动。梁袭问:“怎么会这么惨?”
卡琳道:“如果他能早一天就医,不至于演变成现在这么棘手的情况。要说这些人也挺悲哀的。”
“赚这种钱,就要有横死街头的心理准备。”
卡琳有些好奇:“刀锋没有联系你吗?”
梁袭想了想:“据说他们觉得可兰特比较闲,毕竟他没女朋友。”
卡琳明白了,刀锋请挖出普桑的可兰特协助调查,梁袭对此多少有些不满。你可以不请侦探帮忙,但你请侦探却不请我,这就是你的不对了。
理智的梁袭知道没错,因为可兰特掌握了普桑几乎所有的信息。但在卡琳面前,梁袭是可以不那么理智,可以耍点小脾气,小性格的。聪明的卡琳当然配合的安慰,让晚餐你侬我侬,幸福满满。
……
当天深夜,普桑死亡。非病死亡,而是氰化物中毒死亡。接到电话的伊莎气的暴跳如雷,穿着睡衣开车到了医院,将负责安保工作的蓝河组和负责探员骂个狗血喷头。
普桑被安排在贵宾病房,一组超强特警驻守,三名探员轮班值守,核对护士所用的所有药物,然后就死了。伊莎无法接受。在医院的可兰特给了伊莎一个答案,可兰特在药房发现了一片樱花。凶手根本没有去三楼贵宾病房,而是在药房内,对某种针对真菌败血症治疗药物加入了氰化物。
玛丽亚医院非常有名,但是日常留驻在三楼诊疗病房的病人并不多,大多数病人在确诊之后都会转移到住院部。现代人得真菌败血症的机率很低,导致了一个结果:药房针对真菌败血症治疗的药物在今天等同只为普桑服务。
一片樱花故人来,在曾经让欧陆闻之色变的杀手忍花死亡15年后,新的忍花横空出世,并且在现场留下了代表忍花身份的标志性的樱花。这片樱花让欧罗巴大陆回到15年前,在接下去的数个月,全欧洲一共有七人死于忍花刺杀。无一例外,现场都会留下一朵樱花,一朵来自德国的樱花标本。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
距离市长遇害过去一个月,梁袭这个月顺风顺水,无所事事,喝茶看书爱女友,吹牛吃饭打打球,安逸的不要不要的。
今天梁袭穿上很正式的西装前往法院,他将参加独眼的审判。庭审在前天就已经结束,今天陪审团才有一致意见,法官会根据陪审团意见做出最终判决。海洋法陪审团只给出有罪,无罪的结论,至于怎么判是法官的决定。这个决定首先有个框架,比如法律规定盗窃1到5年,参考检方、受害者家属和陪审团的态度,法官决定的最终量刑不能超出1-5年的范围。
独眼的案子在法律界内部很轰动,因为这类案子非常罕见。严格来说,独眼是为了工作,在蒙达主导的情况下,杀死了蒙达。控辩双方对事实与过程都没有提出疑义。双方在庭审中争论的焦点:独眼有没有更好的处理办法。就是独眼真的有必要杀死蒙达吗?
独眼不杀蒙达,蒙达家人会死,这不是法律上的理由,因为属于主观猜想,缺乏足够的客观证据。
是故意杀人,还是被胁迫杀人,或者是协助他人自杀?独眼的律师舍弃了中庸的被胁迫杀人,全力辩证协助他人自杀。这个罪名最轻,甚至不需要坐牢。但有个致命的问题,凶器属于独眼,这在法理上难以构成协助他人自杀的条件。简单来说,没有独眼的枪,蒙达不会死。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