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1941年5月初。 随着冀鲁豫军区的八路军在直南地区的扩张完成,加之专区政府负责的土改工作逐渐进入尾声,当地的老百姓支持八路军的热情日益高涨。 不少当地的青壮要求参加八路军,在外的各团均有类似的电报汇报上来。 只不过周维汉鉴于冀鲁豫军区尚有5000名新兵没有形成正规的编制,下令各团暂时不得招收新兵。 当然,当地的青壮虽然没有加入主力部队,但是各村均在主力部队的帮助下组建了民兵队。 与太南军区一样,主力部队派出战斗骨干对民兵队进行正规化的军事训练,同时一些因伤无法主力部队作战的老兵担任民兵队长。 一个多月下来,各村民兵虽然大多数人没有正规武器,可是民兵联防政策的实施,已经初具成效。 此时,在土改大局已定的情况下,谭林已从返回军区指挥部坐镇指挥下一步工作。 指挥部内,军需处长张法明正在向周维汉两人汇报近期缴获的武器装备以及部队的流水。 “首长,这是军需处根据缴获出来的情况陈列出来的一个清单!”张法明说道。 周维汉接过清单,仔细的看了起来。 日军用来交易伏见宫明义的武器装备排在首位。 三千支日式三八大盖,子弹三十万发,马克沁重机枪三十六挺,子弹十万发,捷克式轻机枪八十一挺,子弹二十万发,八九式掷弹筒八十一具,榴弹一万发,九二式步兵炮十二门,炮弹1000发,手雷一万颗,另附有诸多防水毡布,行军帐篷、九三式望远镜,工兵铲等辅助装备。 其中清晰的标明了哪些装备给了前线部队,哪些装备给了留守根据地的新兵,哪些进入了军需处的仓库。 紧随其后的是各团在接下来一系列战斗中的缴获。 侦察连、内黄县大队缴获千田半兵卫所率领日伪军所用步枪三百余支,轻机枪四挺,八九式掷弹筒两门,子弹一万四千发,手雷、手榴弹、榴弹若干。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