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我要追她-《攒够了喜欢就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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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这也是当代社会的现象,年轻人出去闯荡,家里的老人就变成了留守,突发事件谁也无法预料,王大爷的情况也不是个例,是普遍,作为医生能治病救人,但长期独居的局势改变,务必是通过子女。

    “那你辛苦建立的梦想和事业呢?”想要得到一些,必须要放弃一些。

    王景淮蹲下来,采了一根狗尾巴草,放在了白芷的手上:“我本就是狗尾巴草,回来还是狗尾巴草,狗尾巴草有个特性,你知道是什么吗?”

    她摇头。

    “一看你就不像是农村出生的小孩,怎么就这么喜欢待农村呢?”王景淮看得出来,“杂草丛生的顽强,野火烧不尽。”

    听到这个答案,白芷低头,又一次笑了:“王大娘会很高兴的。”

    “未必。”王景淮还没将心思告诉父母,父母一心想要让他在外风光工作,不想自己成为他的负担,“我爸妈要强,如果知道我放弃工作,回来老家,甚至以后还要赖在家里,他们肯定不会同意。”

    “我懂!”白芷的父母何尝不是,他们不知道她的工作,是在这样的农村,如果知道,同样会这样的反应。

    所以每回电话,她都报喜不报忧。

    “那我就是找对人了,回头我受不住了,你可要过去帮我说话,我妈她最听你的话了,可在我面前说得你比我好多了!”

    “我才不要当坏人呢,自己的事情自己解决。”白芷俏皮地回答他。

    王景淮看她笑了,其实她笑起来很好看,但无论之前在医院,还是刚见到他时候,她还是板着脸,一点小女孩的心思都不见。

    总觉得像是绷着根神经一样,不过现在可放开了不少。

    “等我父亲好转一些,我回去北京处理一下那边的工作,就回来连城,工作重心转移过来,以后我们可要常常见面了,请多多关照哦。”王景淮伸出自己的手。

    白芷愣了愣,王景淮已经握住她的手,晃动了两下:“回头我摘酸果子,会带上你的。”

    突然的握手,白芷还没反应过来。

    不过出于礼貌,他很快就松开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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