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我今日就要带她走!-《洪荒之腿毛成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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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就入魔了,怎么着?孙贼们,不服打我啊!”
说完,他便背起女娲,一步步地朝西方走去。
所过之处,无数生灵纷纷给他让开了一条康庄大道。
无人敢轻举妄动。
李庆之冷哼一声,化为一道长虹,消失在了天际。
这吸收血气为己用的神通,自然是冥河的遗产,十二品血莲的妙用。
混沌青莲乃十二品血莲的祖宗,催动起这神通,轻轻松松。
但美中不足的是,十二品血莲早已损坏大半,吸收血气也出现了许多副作用。
就比如现在。
李庆之脸色一白,猛地吐出了一大口鲜血。
他咬紧牙关,默默想道:
“希望能就这样,不出什么岔子地走到西方……”
之所以要往西方赶去,肯定不是为了向西方教二圣求助。
而是为了西牛贺洲,万寿山上,五庄观内的那株人参果树。
人参果又叫草还丹,万年结果,闻一闻便活三百六十岁,吃一个便活四万八千年。
其中蕴藏的生命精华,自然无比浓郁。
只要服下足够多的人参果,李庆之就能一直把女娲的命吊着,再找办法。
前提是,他能顺风顺水地走到五庄观前。
思及此处,他又加快了御剑的速度。
虽然那些生灵已经被他吓得不敢追击,但保不齐会有几位愣头青不知好歹,打算整个大新闻。
不过话说回来,如今的李庆之,也就只有圣人才能与之一战。
想到这,他自嘲笑道:
“总不可能会有圣人亲自下场吧,他们才不愿意沾染这些因果呢……”
下一刻,一位道人便出现在了他的身前。
那道人头戴玉清莲花冠,身穿玉缕金丝霓裳袍,左手持一柄玉如意,右手握一把盘古幡。
不是元始,还能是谁?
李庆之狠狠抽了自己一个大嘴巴子,低骂道:
“特么的,叫你乌鸦嘴……”
还没等他掉头跑路,元始已经一挥盘古幡,冷声道:
“庆之师侄,放下女娲,我还能给你一条生路。”
无穷无尽的都天神煞气,刹那间把李庆之围得严严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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